周强谈夏俊峰案:不能因贫妄为 更不能因富贵越法
周强还以发生在辽宁的夏俊峰案为例,强调法院工作要敢于坚持原则。法院判决书显示,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因与城管发生争执,持刀刺向3名城管并致其中2人死亡1人重伤。在案发4年4个月零9天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于2013年9月25日被注射执行死刑。“(夏俊峰)是一个摊贩,摊贩杀了两个城管,重伤了一个城管。
[人民网]用夏俊峰案推动城市管理更文明更友好
夏俊峰案虽然随着死刑的执行而结束,但围绕这场悲剧的舆论喧嚣依然没有落下帷幕,夏俊峰在某些言论中,俨然已不再是一个名字,而成为了一个符号,一个代表,一个象征。这大可不必,社会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通过夏俊峰案去推动、提升城市管理的更文明、更友好、更有效。夏俊峰,一个普通而又平凡的人,他只是在街边摆小摊卖...
夏俊峰案被杀城管之父兼3份职 称我的月圆不了
当天上午10点多,沈阳中院用一条简短的微博结束了这个受持续关注的要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尽管事发后儿子强强一直没见过爸爸,尽管这可能是父子俩最后一面,但张晶还是没让儿子去,只带了几张儿子的照片。她不忍强强过早地面对这种残酷,没见最后一面可能是一辈子的遗憾,但儿...
从夏俊峰案再看法律的“平等”
譬如最近对沈阳夏俊峰被判处死刑一案,有些媒体和网友在“同情弱者”的说辞下,为其“说情喊冤”,希冀对夏俊峰“网开一面”。“同情弱者”,这是对的。但由此而做出缺乏理性的评说,则是不应该的。倘若真如上这些人所说,人们不禁要问:难道因为夏俊峰是个体摊贩,即使杀了人,就该“免死”吗?难道因为夏俊峰面对的是...
人民网评:夏俊峰案,莫以同情的名义助推“暴戾”氛围
9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然而,搅动舆论场的“小贩刺死城管案”远没有结束,反而引来更为激烈的争论。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因其弱势群体的身份标签,和身后留下的孤儿寡母,给不少人带来一种悲情,我们试着去分析悲情和争论中存在的问题。
魏英杰:愿夏俊峰案的孩子们远离是非
暂且不论夏俊峰案的是是非非,孩子是无辜的(www.e993.com)2024年7月28日。强强是无辜的。另一名受害城管张旭东有一个女儿,年纪与强强相仿,她也是无辜的。他们今后的人生,不该活在仇恨的记忆里。成人世界里的愤怒,不该灌输给孩子们。大人之间的恩怨,也不该由孩子们去承受。如果可以的话,请用爱去抚平他们的伤口;如果可以的话,惟愿他们活在爱...
夏俊峰案和李昌奎案判决结果天壤之别,公众高度质疑,社会认知和...
后两起死刑案件判决天壤之别,遭到了法律界和舆论的高度质疑,社会认知和司法判断截然相反:夏俊峰案被认为“不当杀但法院坚持杀”,李昌奎案被认为“当杀但法院坚持不杀”,这不仅反映出当前死刑存废之争的观念对立,更折射出法官自由裁量权缺乏约束和司法不统一现象。
就夏俊峰案的再质疑
就夏俊峰案的再质疑陈杰人5月9日,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一案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二审维持了沈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的一审判决。这一司法裁判,由于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存在诸多瑕疵,而遭到了学界和舆论的如潮质疑。5月18日,辽宁方面通过人民网法治频道公开回应,就公众质疑的四个方面问题进行了...
夏俊峰案凸显城管困境: 暴力源于制度? 城管与摊贩的冲突本质上是...
5月9日,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案终审宣判:夏俊峰死刑。夏俊峰案引起法律界人士的争议。其辩护律师认为,该案起因是城管申凯、张旭东等人野蛮执法,夏俊峰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属于故意杀人。夏俊峰不是第一个杀死城管者,在他之前,2006年,在北京就曾发生卖烤肠的小贩崔英杰刺死城管案,该案以崔英杰被判死缓、...
扬子晚报:必须围观夏俊峰案中的程序正义
具体到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一案来说,影响很大,已经发展为一起公共事件,无论是公众和舆论都希望通过法院审理案件,弄清楚事实真相;同时,也希望通过案件当事双方在法律的平台平等博弈,看到公平、公正的审判结果。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及严格遵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来审理案件,才会最终维护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