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由政法部门书面告知信访人不再受理。二、信访人不依法表达信访诉求,进行缠访、闹访、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
省委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
承办责任人应当与信访人确认诉求,通过与信访人见面、现场走访、实地察看、查询有关资料、召开论证会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充分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对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可以采取听证、评议等方式办理。信访处理意见书应当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业务分管领导、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分别审核,依法送达信访人。第二十条县级以上...
职工对信访处理不服 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简而言之,就是国家信访条例对不服信访答复意见提供了复查、复核等救济途径,信访人穷尽救济途径或者自愿放弃救济,信访事项即告终结;信访制度是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相互独立、相互分离的权利救济制度,对于能够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信访途径是排斥的;对于行政机关依据国家信访条例作出的处理意见...
【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工作法治化指南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复核机关、单位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告知单)。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时间不计入复核办理时间。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
【“三争三好”普法课堂】《信访工作条例》(二)
复核机关、单位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信访复查与复核,是否会推翻原先的处理意见?
复查复核规定如下:《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www.e993.com)2024年10月31日。《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
信访过程中的一些专业术语(三)
30.复核:信访人不服复查机关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而提出请求,依法由原复查机关的上一级国家机关对该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意见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的行为。
信访事项通用办理指南丨信访事项受理
复核机关、单位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告知单)。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时间不计入复核办理时间。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
第六条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第二章信访工作体制第七条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畅通信访渠道,优化业务流程,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第六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处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加强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