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_ 重要文件_ 福建省...
2012年12月31日 - 福建省教育厅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根据自查主要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认真填写表格(见附件)。自查报告与表格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邮箱:lucia_cy2011@163,传真:0591-87846921。2.自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原则,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制定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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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根据自查主要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认真填写表格(见附件)。自查报告与表格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邮箱:lucia_cy2011@163,传真:0591-87846921。2.自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原则,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制定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