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彪律师成功案例:为盗窃案当事人争取到不予起诉结果!
2、当事人所犯行为不属于暴力型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害性不大,现已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获得谅解,可以对其不予起诉。3、根据现有证据及事实来看,对当事人不予起诉更能符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更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NO.3最终结果经过律师多次的沟通争取,最终检察院采纳律...
刑事和解案涉的撤案、不起诉、免除处罚实务操作
《申请撤销案件与谅解申请书》等法律文件,双方约定和解的具体内容,特别是予以补偿(赔偿)的具体数额,付款期限为分期支付,支付完毕后,报案人自愿向立案的公安机关撤回报案与谅解申请(具有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请求予以撤案并予以从宽,不再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盗窃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检察机关建议追究行政责任
4月11日,广平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涉嫌盗窃案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不起诉人张某的行政责任。张某和韩某是广平县某村人。2023年6月6日,韩某约张某一起去吃饭,其间两人喝了一箱啤酒。酒后韩某提议到他们村刚办完婚礼的申某家偷点东西。后两人翻墙进入申某家中,韩某从申某家东屋厨房拿出一把...
男子多次盗窃 检察机关为何不起诉?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陈某在工地多次盗窃钢管扣件及钢筋废料,属于盗窃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根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不认为是犯罪。2022年12月7日,经过听证程序,当场决定拟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不予起诉,梁子湖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博士偷46元蔬菜不予起诉 已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13条的条款就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定是犯罪,以及第37条也有相关的规定,即便是构成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所以,我个人认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是正确的。方弘:假设不看他之前的犯罪前科,只看他2020年10月份被立案盗窃罪的这5次行为,他每次都偷了一点蔬菜,总共价值也就40多块...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辅助性的同案犯,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起诉
我想,思维稍微正常的人,都会得出不构成盗窃罪的答案(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刑法界通常称“一切危害……都是犯罪”部分为“本文”部分,称“但是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部分为“但书”部分。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辩护律师需要关注一下“但书”部分,因为在审查起诉阶段,“但书”具有一定的出罪功能,当事人的行为在形式上...
...从“心”出发——靖州检察院首次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不起诉宣告...
2020年4月21日,靖州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明新春秉承着“办案就是办人生”的理念,延伸检察职能,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范某某、吴某某进行不起诉宣告,并对其作出训诫教育,侦查人员、辩护人、村委会和法定代理人共同参加宣告训诫。宣告训诫现场,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根据社会调查等...
用好“少捕慎押慎诉”政策,郭永满律师代理两起刑事案件不起诉
接受委托后,郭永满律师及时指导家属与被盗窃超市沟通,在家属代为赔偿全部损失后,拿到了超市出具的谅解书。随即郭永满律师便向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建议对贵某某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贵某某被羁押29日后被成功取保。二、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与“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的内在契合。
盗窃罪律师:涉嫌盗窃罪之无罪不起诉案例汇总(2020版)
六、经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三部分:正文一、主观方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非法占有的目的”及盗窃罪的主观故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例1: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王某某盗窃案)案号:湘澧检刑刑不诉[2018]61号不起诉理由:经本院审查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被不...
服刑人员狱中去世该如何认定监狱责任?法律专家:若正常死亡执法...
河南省第二监狱认为,张学忠系因病正常死亡,其死亡与监狱的监管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监狱不存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国家赔偿的情形。张学忠家属申请国家赔偿事由不成立,监狱决定不予赔偿。专家说法:是否应担责赔偿需考虑具体情形正常死亡执行机关不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