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解读 | 王建军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两大类:一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国有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
司法部 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负责人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条例》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公职人员:一是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是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等三部门解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条例》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公职人员:一是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是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
司法部 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负责人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条例》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公职人员:一是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是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全文)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以下简称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给予处分,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三章和本条例的规定。第三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布,规定了哪些违法行为?答问
答:《条例》制定坚持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www.e993.com)2024年7月13日。二是坚持依法处分原则,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相关法律、国家规定,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处分的适用,对处分的程序、申诉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明确底线红线,...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中国能源新闻网
(一)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三)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
司法部 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负责人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答:《条例》制定坚持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坚持依法处分原则,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相关法律、国家规定,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处分的适用,对处分的程序、申诉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明确底线红线,...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背景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布!9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