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严禁信托“资金池”!!!
导读:其中监管提到“资金池”:明确严禁信托公司业务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17年后,监管部门酝酿出台新版本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监管部门近期向信托公司下发《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监管提到“资金池”:明确严禁信托公司业务开展...
新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呼之欲出 强调股东义务 列明业务九大...
具体来看,九大禁止行为包括:(一)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二)欺诈或者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匹配的资产管理信托产品;(三)提供无实质服务内容,或者用于规避金融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四)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五)以信托财产向他人提供担保,...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严格股东管理 注重风险防控与...
《征求意见稿》在机构设立与变更章节要求信托公司股东以合法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使用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不得虚假出资、循环出资、抽逃出资或者变相抽逃出资,并承诺不将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者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但经监管部门认可的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等特殊情形除外。同时,要...
监管之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
近年来,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等重要法规文件相继出台,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断深化。为加强信托公司差异化监管,在监管评级中体现新的监管标准和导向,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并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新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出台 列明业务九大禁止行为
《征求意见稿》列明了信托业务的九大禁止行为,其中包括资金池业务和某些通道业务。具体来看,九大禁止行为包括:(一)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二)欺诈或者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匹配的资产管理信托产品;(三)提供无实质服务内容,或者用于规避金融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四)开展或者参与具有...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出炉!上年全行业A类仅有两家!
3.向信托产品投资者大量出具兜底承诺函;4.新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5.违反资管新规要求对信托产品进行刚性兑付;6.违规从事未经批准的业务(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评结果下调两个级别:1.故意向监管机构隐瞒重大事项或问题,造成严重后果;2.多次或大量开展违规关联交易,导致公司资产被占用,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监管落地:通道、资金池业务戴“紧箍”,将评具系统性影响信托公司
继7月行业评级指引和评级体系更新后,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差异化监管规则也有了新的标准,分级分类监管加速落地。11月16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公司治理、资本要求、风险管理、行为管理、业务转型等五个模...
重磅!金融监管总局:刚兑、开展非标资金池的信托公司,将下调评级!
近年来,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等重要法规文件相继出台,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断深化。为加强信托公司差异化监管,在监管评级中体现新的监管标准和导向,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并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6级
1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6级,数值越大反映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其中,监管评级最终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为1级,80分(含)—90分为2级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同意四川信托破产
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公告,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破产获批。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经审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批复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同时,四川信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