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及时发现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风险,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划定、标识设立、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统筹做好保护区风险排查和水质监测,标本兼治水源地保护突出问题,实现水源地管理科学规范、应急处置有力、保障措施到位。
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排查整治
本报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研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等工作。会议听取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
《陇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施行发布会召开
中国甘肃网7月24日讯据陇南日报报道(记者尚敏贤)7月22日,《陇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发布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郃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候选人李逢春介绍《条例》立法情况,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王凡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候选人崔珍康主持...
事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四川出台最新规定!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撤销的管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规定》指出,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应充分衔接当地国土空间及交通、供水、水利等相关专项规划,切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饮...
文件解读:《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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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生态环境厅获悉,《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于1月1日起施行,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撤销的管理,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边界矢量图数据管理等,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实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精准有效管理。
四川: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今年1月1日起,《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在全文的5个部分、24条之间,是四川针对饮用水安全保障织就的更加严密的“保护网”。整体上看,四川在1995年就颁布实施的《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历经3次修订或修正,但仅对提出和批准饮用水...
【县区动态】淅川分局:拆除违法建筑,保护饮用水源
消除了水质安全隐患。下一步,淅川分局将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排查整治力度,依法拆除、关闭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不断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全面提高淅川县水源质量。供稿: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原标题:《县区动态淅川分局:拆除违法建筑,保护饮用水源》
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发布:共保共建,探索跨界饮用水源联合保护机制
两省一市依托示范区已建立的联合河湖长制等机制,推进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协同保护;共同开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协同保护法规调研,积极推进示范区太浦河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协同划分方案的联合制定、联合报批,加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加大太浦河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和联合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