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律法:“你说法治,我都觉得有些好笑。” | 循迹晓讲
而《大清律》中适用死刑的有七百二十三条罪过,其高压统治远超唐朝。◇沈家本(1840—1913年),字子惇,别号寄簃,浙江吴兴(今浙江湖州)人,清末官吏、法学家,他主持制定的《大清新刑律》没有机会付诸施行如此统治之下的大清也慢慢丧失了活力,在近代举步维艰,于是在20世纪初,大清变法图存,借鉴日本明治维新之后的法律...
恶魔不分年龄|刑法|犯罪|大清新刑律|法系_网易订阅
中国古代传统上就有“恤幼”的思想,对未成年人采取从宽处罚的原则,清朝1911年制定《大清新刑律》确定了以12岁作为刑事责任起点年龄,已满12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轻处罚。从1911年《大清新刑律》开始,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一直在升高。1928年的《民国刑法》规定13岁为刑事责任起点年龄,1935年修改后的《民国...
对话李贵连:沈家本他也很难,改革很难
新京报:毕业留校初,也就是1982年4月,你在《法学研究》第2期发表了《<大清新刑律>与<大清现行刑律>辨正》,对当时许多教材和词典都把《大清新刑律》《大清现行刑律》两部法律混淆为同一部作了辨析和勘误。这是你最早发表的与沈家本有关的文章吗?李贵连: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我找了很多材料,还做过一次调查,发现...
中国最后的堕胎罪
1912年颁行的《暂行新刑律》是在《大清新刑律》基础上小幅删改而成。而在《大清新刑律》之前,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颁布的《大清刑律草案》,首次明确了堕胎罪:“堕胎之行为,戾人道、害秩序、损公益,本案故仿欧美、日本各国通例,拟以适当之罚则。”从这里可以看出,堕胎入罪,并非中国传统,而是清末效法西方的结果。
刺杀摄政王的汪精卫,却被无罪释放,揭开了晚清的一块遮羞布
此时的摄政王载沣,正处于“预备立宪”各项事宜的考虑之中,因为新法《大清新刑律》有明文规定,新的司法部门不受朝廷权力特别是皇室所干预。打开网易新闻查看精彩图片大清新刑律第17条规定:犯罪已着手而因意外之障碍不遂者,为未遂犯。其不能生犯罪之结果者者,亦同。
庙学之争:没钱办教育,却肯花几十万供奉香火!
《大清新刑律》第257条是关于国家保护坛庙的条款,资政院议员对该条的讨论围绕着“迷信邪说”与“信教自由”展开(www.e993.com)2024年11月16日。经过反复讨论,当年年底通过的新刑律草案规定:“对坛庙、寺观、坟墓及其余礼拜所有公然不敬之行为者,处五等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圆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