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税解读: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宽严相济的逃税罪条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普法丨偷逃多少税款金额会被认定数额巨大?
偷逃多少税款金额会被认定数额巨大?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
涉税犯罪认定标准!“两高”权威发布司法解释!3月20日起施行→
提高逃税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解释》对逃税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作了提高,明确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逃税罪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此外,针对假发票泛滥、虚开发票猖獗的情况,《解释》对伪造、非法出售、购买、虚开发票等各类涉发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予以明确。明确补...
最新司法解释出台背景下的虚开发票行为刑事法律责任探析
刑法专门规定了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罪名,且其法定刑明显重于其他涉税犯罪,最高法定刑可达无期徒刑,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功能进行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这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较为主流的观点。2.司法解释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及实务观点(1)立法动态该罪的立法初衷是为了严厉打击骗取国家税款的...
落实“两高”涉税司法解释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税务机关要切实落实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和精神,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积极追缴偷逃税款,并加强涉税法律法规宣传辅导,督导纳税人遵从税法。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在整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值...
司法解释 |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第四条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是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不缴或者少缴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税种税款的总额(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应纳税额”,是指应税行为发生年度内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额,不包括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关税等及纳税人依法预缴的税额。
司法解释更新,鉴定报告错误百出,山东张建宁案二审何去何从?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涉税司法解释),明确了涉税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有关罪名的理解以及新型犯罪手段的法律适用等社会各界呼吁多年的热点问题。对于备受关注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为虚增业绩...
签订“阴阳合同”首次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税务机关没有依法下达追缴通知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是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不缴或者少缴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税种税款的总额。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应纳税额”,是指应税行为发生年度内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老丁解税】关于两高最新逃税罪司法解释的浅析
本文就4号解释涉及的“逃税罪”相关解释并结合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及实务中的税收监管情况,对偷逃税款相关刑事风险进行浅析,抛砖引玉。01刑法关于“逃税罪”的规定刑法关于“逃税罪”的规定为第二百零一条,具体内容如下: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
事实存疑 应让走私偷逃税额就低不就高
公诉机关指控的偷税数额是按照海关总署规定的走私实施时的上一个月固定时期的汇率计核的,偷逃税额为1,003,087.69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00万以上属于情节严重,但如果按照走私行为实施之日(申报之日)的汇率计核偷逃税款,则偷税数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属于情节严重。最终,法院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辩护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