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物业可双向调整物业费,成都新物业管理条例今起施行
条例新增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双向调整制度,在遵循质价相符的原则下,业主、物业服务人均有权提出调整收费,兼顾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的权益,明确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适用情形。明确规定物业费的计收时间节点,要求业主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条例还提出,物业服务人代收水电燃气等费用的,不得与物业费捆绑收...
业主有权提出调整物业费 新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
“条例新增了业主共有资金管理、物业服务信息公开、物业费预收、物业费双向调整等市民关注关心的内容。”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称。针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条例新增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双向调整制度,在遵循质价相符的原则下,业主、物业服务人均有权提出调整收费,兼顾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的权益,...
地方立法“不交物业费禁止竞选业委会成员”规定被叫停
其次,《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有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不将按时交纳物业费作为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就会出现没有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要求其他业主交纳物业费的尴尬局面,不利于业委会正常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工作。此外,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将“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作为成为业...
《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为了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南通市司法局决定,将《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8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在本页面直接提出意见。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
不再将“拒付物业费”与业主代表资格挂钩!《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维护法制统一,增强立法的协同性。根据全国人大统一要求,对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条件作出修改,不再将“拒付物业费”与业主代表资格挂钩。基于与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上位法衔接和有关改革精神,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制度”,对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时限和业主委员会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事关物业费、公摊费用、停车位等,珠海拟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珠海街坊事关物业管理,珠海拟修订这个实施细则!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市民可在7月2日前进行意见反馈(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
新版南京市住宅物业条例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物业费调价公示不少于七日
继今年5月公开征求意见后,备受关注的《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方案)》于6月13日再次在南京市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改版本由原先的八十四条变更为九十二条,修改了部分表述用语,在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成立条件、物业费调价、公共收益与维修资金等方面的调整与此前修改方案基本保持一致。
安徽修订物业条例征求意见 不得停水电催缴物业费
6月21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根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工作安排,该厅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就本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各方责任。比如,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村民...
不得采取停水电气热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安徽修订物业条例征求意见
“意见稿”将规范物业服务催收行为,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或者在开启门禁、乘用电梯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催交物业费。物业管理新问题“催生”新条例据介绍,《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由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分别于2009年、2016年...
新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10月1日起实施,业主有权提出物业费调...
日前,成都公布新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条例》新增业主共有资金管理、物业服务信息公开、物业费预收、物业费双向调整等市民关注关心的内容;也新增了车位出售、出租规范,电瓶车使用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装充电桩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