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明确:婚假30天
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河北省18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
冲上热搜!一省官宣:婚假30天
第三十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六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十日育儿假。黑龙江省15天,参加婚检可...
生育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各地怎么规定?(2024年整理)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
每年可休10天!这种“新型假期”,多地已在推行
近日,《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草案)》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办法(草案)》提出,将女职工权益保护纳入妇女发展规划。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应当订立劳动...
省司法厅就《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辽宁省司法厅现将《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3年4月30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邮寄到辽宁省司法厅。
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本市的以及户籍在本市而居住在本市以外的公民,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素质...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
辽宁省拟“延长产假”
辽宁省拟“延长产假”原标题:辽宁省拟“延长产假”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草案拟提出对生育两孩家庭予以支持,对其入托、入学给予适当补贴。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条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本省的以及户...
鼓励生育成两会热点话题|二孩|产假|三孩|生育保险|优生优育|深圳...
建议,为从源头上防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侵害妇女权益现象发生,应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明确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项事前审核指导、事后责令改正的职责;二是,保障妇女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管理,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妇女代表,同时规定,在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