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清新刑律》看待中国刑法体制的近代化
《大清新刑律》原称《钦定大清刑律》,1911年颁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分总则和分则两编,另附有《暂行章程》5条。与《大清律例》和《大清现行刑律》相比,《大清新刑律》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变动如下。(1)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
《大清新刑律》的百年回眸
特别条款从《附则》改为《暂行章程》,甚至一度废除《暂行章程》,其更迭变化是礼法双方力量折射的反映,并且特别条款存在具有必要性,其可以使得礼教与法理双方在分歧不可协调的同时仍然保留有妥协的空间,使得《大清新刑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回应国情,不至于过分超前。2.《大清新刑律》视野下的法学之变第一,该成果...
古代存留养亲制度的价值意蕴
清末变法之时,在《大清新刑律》制定的过程中,沈家本等人就曾主张以“别辑专例”的形式暂且保留传统礼教风俗的内容,到二案时加入的着重维护礼教风俗的《附则》五条,并在该《附则》第二条明确规定:“编辑单行法,按照旧法处理十恶、亲属相隐、干名犯义、存留养亲、亲属相奸、相盗、相殴、发冢这些行为。”这里,...
【华研法硕】【口诀】安扣赵逸凡法制史记忆口诀汇总~
(5)确立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刑罚体系,删除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缘坐等制度22、罚金拘役有无绞,暂行章程共五条,引入西方总分编,设立感化院,谋反改内乱《大清新刑律》内容:(1)取消了“诸法合体”编纂形式,将法典分为总则与分则两编;(2)附《暂行章程》5条;(3)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
“礼法之争”:礼教的根为何这么深 - 经济观察网 - 专业财经新闻网站
第二个故事是1907年晚清的最后一次“礼法之争”,当时正在修订《大清新刑律》等法典,争论的一方是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认为修订新律应“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尤其不应偏离中国数千年相传的“礼教民情”;另一方是以沈家本、伍廷芳为代表的“法理派”,主张采用世界通行的法理,以法律精神为第一。
李俊领:礼治与宪政:清末礼学馆的设立及其时局因应
礼学馆虽对法律馆拟出的《新刑律草案》具有修订建议权,但在行政机制上却没有与该馆共同修律的职责与权力(www.e993.com)2024年11月16日。尽管陈宝琛、张锡恭与劳乃宣等人对该草案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但宪政编查馆的实际领导者奕劻否定了他们所提将旧律有关伦纪各条直接修入刑律正文的意见,只是另行拟定《暂行章程》五条,涉及“干名犯义”“...
礼教派与法理派之争
这一回合,法理派稍占上风,宪政编查馆主要采纳了沈家本等的意见,但也作了一些调和,将《修正刑律草案》正式定名为《大清新刑律》,《附则五条》也改为《暂行章程》,上交资政院议决。《大清新刑律》和《暂行章程》上交资政院后,宪政编查馆派杨度到资政院去说明新刑律的立法宗旨。杨度也是法理派,他批评了封建旧律...
梁治平:晚清遗产谁继承?
其间,礼教问题曾一度反复,重新成为修律的重点。民国三年(1914年)十二月,大总统袁世凯“思以礼教号召天下,重典胁服人心”,颁布《暂行新刑律补充条例》15条,在已经废除的《大清新刑律》暂行章程5条的基础上加以扩张,对前清旧律有所恢复。而同年发动、翌年完成的《修正刑法草案》,“以民国元年颁行之《暂行...
自考《中国法制史》知识点(5)
大清新刑律分总则和分则两编,共53章,411条,另附有《暂行章程》5条。1、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刑法典2、将整部法典分为总则与分则两部分。3、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有死刑(绞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居留、罚金;从刑有剥夺公权和没收两种。
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律
(5)1911年发布《重大信条十九条》。[例]下列哪些属于清末“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A.发布“预备立宪谕”B.颁布《钦定宪法大纲》C.发布《十九信条》D.颁布《大清新刑律》[答案]A、B、C。2.《钦定宪法大纲》(1)《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政府于1908年颁布的宪法文件,由宪政编查馆编订,是中国历史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