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有什么
2、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4、役权具有不可分性。(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3)享...
袁野:优先权之反思与重述 | 交大法学202402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性质界定,学界主有“法定抵押权说”和“优先权说”二说。持“法定抵押权说”的学者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应系法定抵押权之一,因其不以占有标的物为必要,且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追及性等抵押权的一般特点。“优先权说”内部又分为进路不一的债物性质取向。其中,“特种债权说”支持者...
天天学一“典”之地役权对供役地及其上权利的不可分性
原标题:《天天学一“典”之地役权对供役地及其上权利的不可分性》阅读原文
浅析怎样认定和处理地役权纠纷
供役地必须是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因此地役权人原则上不得在自己的不动产上为自己设立地役权;但是,有的国家允许所有权人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地役权。笔者认为,当两块土地同归一个人所有或使用时,确无设定地役权的必要;但是,由于地役权不仅调整土地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当两块同归一人所有的土地,其中一块归...
地役权制度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所谓地役权是指不动产权利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增强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与土地利用不可分离,是伴随土地私有过程而产生的土地利用规范,是大陆法系民法及英美法系财产法上均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地役权制度的立法精神在于尽量不削减供役地的效用而增加需役地的价值。
将我国的“地役权制度”说清楚——地役权制度解析
7.地役权不因供役地或需役地的分割而有所变化,具有不可分性;8.地役权的设立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意思自治)的结果,《地役权合同》期限由当事人约定,可以设定永久地役权(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9.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用益物权。三.地役权的取得(设立)...
相邻权的若干理论争点与实务难点
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等特点,而相邻权具有法定性。虽然二者都是为了充分发挥相互毗邻或临近的不动产之经济效益,因不动产的利用而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两者是两种不同的物权制度,不能互相替代或包含。但《民法通则》只规定了相邻权,对地役权未作规定,在审判实务中极易混淆两者的界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