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告赢公安局:抓嫖时正式民警少于两人,程序违法
首先,该涉案证据作为违法物证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在法律上、技术上只有鉴定是唯一的方法,因此使该物证具有证明效力不是一个自由裁量的问题;其次,从证据效力的角度来说,当事人的陈述属于主观证据,避孕套属于客观证据,后者的证明效力显然更高,被上诉人放弃检验,不具有合理性;最后,案外人熊XX的证言不可信,根据《治安...
全球性交易第一目标国美国,灯塔背后的黑暗:性交易趋向合法化
如果监管部门的态度是纵容、默许,那么执法部门在这个行业就占了一半的地位。美国不时严厉打击卖淫活动。一些警务人员为了获取行业内幕信息,冒充嫖客招嫖,利用网络钓鱼执法。然而,模糊的处理和宽松的法律并没有帮助扫黄行动取得任何有效效果,反而促进了警察、性工作者和组织的相互渗透。1978年,一位名叫弗雷德里克斯的宾夕...
西安派出所设伏抓嫖钓鱼执法 民警罚款获提成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设伏抓嫖钓鱼执法”的相关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原胡家庙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等6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出庭受审。据悉检察机关是以涉嫌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对胡家庙派出所原所长李某、胡家庙派出所原教导员刘某提起公诉的,对其他4名涉案人员
男子被警方抓嫖后状告公安局钓鱼执法
28日庭审中,石林县公安局认为,民警执法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并无不当,不存在"钓鱼抓嫖"行为。薛广金的嫖娼行为有证据支持证明。一事不二罚指的是罚款,警方对薛广金的处理一个是行政处罚,一个是强制措施,没有违反规定。(完)
“钓鱼抓嫖”,“钓鱼执法”番版,危害公权的“烂药”(图)
合法的执法行为应当遵循“违法事实(行为)-行使执法权-法律后果”这一路径,当公众还未从事违法行为时,任何执法机关都不能对其行使权力,要不然“法律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这一定律就会被打得粉碎。诸如“钓鱼抓嫖”等在行政执法中屡次出现的“钓鱼”行为,不但会让公众处于在守法与违法的困惑中,更是对社会普遍道德和...
暗访:警察卖淫女狼狈为奸 钓鱼执法抓嫖分赃
暗访:警察卖淫女狼狈为奸钓鱼执法抓嫖分赃内容提要:带着按摩女在路边走着,就被认定为嫖娼?西安一位市民称自己遭遇警察“抓嫖”,被罚了三千块钱,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浏览器不支持flash,建议使用其他浏览器查看如不能正常浏览请选用IE浏览器天津北方网讯:带着按摩女在路边走着,就被认定为嫖娼?西安一位...
谈好价钱等“女网友”却等来警察:是否“钓鱼执法”有必要提级调查...
而更大的争议,在于警方是否存在“钓鱼执法”行为。警方对此当然是否认的,其说法是在根据另一起线索抓嫖时发现陈华涉嫌嫖娼。但据陈华的说法,他怀疑“女网友”是警方的线人,甚至可能是警方假扮的。因为虽然警方称抓到了“女网友”并拿到了对方的手机,但陈华从派出所出来后,用另外一个社交媒体账号仍然可以通过“附近...
法治的细节︱约嫖未嫖可以定嫖娼吗?
但法院最终仍根据《批复》认为,无论是否已发生性行为,只要双方已就卖淫嫖娼达成合意,就可认为该处罚具有事实依据,证据确凿充分。至于相对人提出的,执勤人员属于辅警,并不具有执法资格等执法程序问题,只属于程序轻微违法并不影响实体决定,而是否要对避孕套进行DNA鉴定也属于公安机关的裁量范畴,因此,法院最终仍旧支持了原...
抓嫖执法与程序正义
那么,“从足疗店离开”如何能证明雷某即是进行了嫖娼活动的“嫖客”?警方仅仅是出于怀疑(也许有线报),便对一名公民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是针对突发重大案件情有可原,现在只是嫖娼这种普通治安违法案件,则有小题大做之嫌。事实上,一些地方对抓嫖搞选择性执法,或者钓鱼执法,或者过于追求经济目的早就引人质疑。这或许...
男子嫖娼数月后, 民警冒充失足女将其抓获, 男子, 这是钓鱼执法
“民警冒充失足女抓嫖,是钓鱼执法!”甘肃张掖,民警通过对17岁少女金莲的询问得知男子刘某曾接受金莲的服务,为搞清楚刘某的真实身份,民警以昵称为“等待的微信名,假冒失足女与刘某聊天,将其约到到宾馆,随后民警口头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对其处罚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