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后多次接到诈骗电话,消费者诉电商平台终审获支持
一审法院认为,电商平台仅为网购过程中会接触刘某个人信息的多方主体之一,物流企业等均可能接触上述信息,且平台提供了其经营中已采取的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措施,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告泄露了原告个人信息的事实达到民事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的程度。故法院驳回了刘某全部诉求。二审中,平台方否认信息泄露的事实。法院采取...
海外购平台疑似泄露个人信息致男子险些被电诈 平台被判担责
个人信息侵权案件应适用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标准,个人信息所有者仅需举证证明信息处理者存在泄露其信息的高度可能性,由信息处理者对其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信息泄露主体确系他人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虽然涉案产品从下单-运输-清关-配送的过程中,可能有多方主体能够获取相关信息,但从本案来看,可以合理排除除电商平台外的...
庄语滋|论数字化转型中的民事证据真实性标准
证据真实性标准指法官将证据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104条第2款“认定事实的根据”时就其真实性审查所适用的证明标准。证据真实性标准是一把尺子,能够衡量证明何时成功,也决定了法官证据真实性必须凭何得到心证,是必须由法律规定的法律问题。必须注...
澎湃新闻
个人信息侵权案件应适用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个人信息所有者仅需举证证明信息处理者存在泄露其信息的高度可能性,由信息处理者对其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信息泄露主体确系他人承担举证责任。虽然案涉产品下单、运输、清关、配送的过程中可能有多方主体能够获取相关信息,但从本案来看,可以合理排除除电商平台外的其他主体...
...工程施工合同争议价款的认定——以“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为视角
综上,尽管李某提交的证据均为间接证据,但证据之间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已经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体育馆网架结构工程的脚手架项目由李某施工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应当认定李某施工的事实存在。第二,李某与A公司之间就网架结构工程成立了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根据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A...
案说专利法|先用权抗辩中“原有范围”的证明标准不宜过高
先用权抗辩中“原有范围”的证明标准不宜过高(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被诉侵权人已经尽力举证,所举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其所主张的原有范围具有合理性,专利权利人没有提供充分反证予以推翻的,一般可以认定被诉侵权人系在原有范围内实施。关联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75条第(二)项。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此起民事判决能否形成高度盖然性结论?
原审裁判能否形成高度盖然性结论?再审申请人不服一审和二审判决,认为本案二审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次修改版)》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第六款“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之情形。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虽然标明“查明”了一审...
董津函 明天 陈汇|民事公益诉讼合规中激励机制的类型化建构
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达成“损害事实确实存在”的证明标准,为发出公告提供支撑;公告后的跟进调查阶段,证明标准与前一阶段一致,调查收集内容则扩大至其他权利人或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情况;当公告期满且符合起诉条件后,检察机关开始审查起诉并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可补充调查收集证据,以达成民事诉讼中“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盖然性在民事案件中的应用
高度盖然性规则的理论源自于西方自由心证制度,主张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只须达到“特定”高度的盖然性即可,即这种高度达到“法官基于盖然性认定案件事实时,应该能够从证据中获得待证事实极有可能如此的心证,法官虽然还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但已经能够得出待证事实十之八九是如此的结论”的程度即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路径探析
因此,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的证明标准应当高于“高度盖然性”,但是不能苛求其达到再审改判“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而单方捏造型虚假诉讼更多地体现为伪造证据,对于证据系伪造这一事实的证明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即可。二是探索事中监督模式。倘使检察机关在履行民事法律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发现了相关虚假诉讼线索,应当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