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未成年人上网,国家最新明确!
用户在首次登录未成年人模式时,移动智能终端应当在入口提供设置生日、选择年龄或年龄区间等多种方式供用户自行选择,并允许设置多个未成年人用户。用户可在首次开机或系统设置选择不需要未成年人模式,系统将不再出现相关提醒。2.未成年人模式退出退出未成年人模式,需要家长进行验证同意。移动智能终端应当在符合个人信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答...
一方面,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支持更多适宜未成年人使用的应用程序接入未成年人模式,满足用户使用需求。另一方面,希望家长在将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给未成年人使用前,帮助开启未成年人模式,设定年龄区间,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问:《指南》发布后,如何推动未成年人模式建设落地?答:未成年人模式是...
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发布,首次提出分龄推荐
记者在推荐适龄内容版块看到,适龄分为了5个年龄阶段,最小的针对不满3周岁的儿童,要推荐儿歌、启蒙教育等亲子陪伴类内容,建议以音频为主;最大的是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要推荐适合本年龄段认知能力、健康向上的内容。国家网信办表示,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是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指南》发...
未成年人犯罪专题:移植、反思与重塑:“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本土化
导致未成年人生理及心智成熟速度同较20多年前差异化明显,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以实现预防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及保护被害人主体利益的目的,最终实现法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其二,“维持论者”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制度规定具有内在合理性,现行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标准适当,应予以维持,主要是从刑法谦抑性及轻刑化...
专家: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 惩治低龄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责任年龄再次成为焦点话题。此前,在湖北荆州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中,由于男孩作案时未满12岁,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被公安部门撤案处理。对于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要如何从法律层面进行预防和规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彭新林表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立法,尤其是...
专业文章丨京师律师深入解读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之刑事责任年龄
对未满18岁的人犯下的罪行,不得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且不得假释(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同时,还建议各国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设定为不低于12岁,并鼓励各国将这一年龄限制继续推后。加拿大《刑法典》规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为12岁;德国《刑法典》规定未满14岁的人无罪责能力;日本《刑法典》规定未满14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英国规定的刑事...
刑事责任年龄再成焦点话题 专家建议: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
刑事责任年龄再次成为焦点话题。此前,在湖北荆州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中,由于男孩作案时未满12岁,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被公安部门撤案处理。对于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要如何从法律层面进行预防和规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彭新林表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立法,尤其是...
应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专门矫治教育落实不力现状亟待扭转
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在执法机关的官方通报中,提到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他们未达年龄、不予立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没有提到预防法规定的相关措施。预防法的配套制度缺口比较大。矫治教育、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这些措施,需要专业人员实施,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青少年司法社工,...
北京师范大学苏明月:建立独立少年司法制度,不纠结刑责年龄高低
苏明月:我国少年司法是依附于传统刑事司法制度之中的。未成年罪犯在一定程度上仍被视为“小大人”,参照成人规定从轻、减轻处罚。在这种二元模式下,刑事责任年龄成为刑事司法制度的分界线。然而,现实中仍然会出现低于十二周岁的少年实施犯罪行为。面对刑事司法无力管辖的恶性案件,公众会发出质疑——为什么司法袖手旁观?
专家谈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要改变教育矫治措施执行绵软的状况
由此来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的建立健全具有广泛、深刻的社会意义。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罗海敏认为,我国目前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分级还不够科学、清晰,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应将“已构成犯罪但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单独分级,并设置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