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业主九大权利。业主权利之五 业主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
针对这一情形,为了切实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280条第2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一规定,赋予了业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不当决定的权利。来源:民法典烟台开发区早班车重要声明:“烟台开发区早班车”为个人认证...
民法典: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出现矛盾的十步解决法!
步骤一:沟通与协商首先,业主委员会应尝试与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直接沟通,了解矛盾的根源,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沟通时应保持专业和尊重,避免情绪化。步骤二:审查合同业主委员会应审查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合同中关于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以及合同中规定的解决争议的程序和方法。步骤三:召开业主大会如果直接沟...
《民法典》的88个知识点
(一)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民法典》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
普法园地 | 几个常见的案例带您了解《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关于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二、普法小课堂讲解:物业服务人负有以下主要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_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
【民法典解读】重温《民法典》77处变化
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10.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
典型案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未经备案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
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该条中的备案为程序性要求,属行政主管部门单纯接受备案的行为,未备案对于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并不产生影响。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以案释法丨小区自管,业主委员会有权收取物业费吗?
业委会是经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全体业主实施自治性管理的组织,具有自行管理物业的权利。如业委会在当地政府进行备案登记,符合业主的整体意愿与利益,并行使了自行管理物业的权利,业委会与业主就形成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同时也应当按照物业管理职责,履行相应的物业管理义务。实行业委会...
关于印发《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指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召开、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活动适用本规则...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监事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常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