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孩子打赏主播、电梯广告收益、房屋居住权...这些...
第35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4房屋可以设置居住权。第366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367条,设立居住权,就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368条,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5高利...
后老伴儿可通过遗嘱获“房屋居住权”吗?法院判了
北京一老人立遗嘱让子女继承房屋,再婚老伴儿王老太则有居住权,但老人去世后,其子女与王老太近日为此对簿公堂。北京一中院依据我国《民法典》增设的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最终判决该老人子女办理不动产登记后限期配合王老太办理居住权登记。记者从一中院了解到,该院审理的涉再婚老年人去世后遗产继承纠纷逐年增加...
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
很多当事人将所有权和共有权意义上的居住权益、权属纠纷以及抚养、扶养或赡养意义上的居住权益与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混淆,特别是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和衔接问题,进一步将执行法律关系复杂化,形成“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居住权人—买受人”的四边对抗关系。
广东高院发布一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第三人文某贤在取得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之日起1个月内,应配合文某金办理房屋居住权登记手续。典型意义居住权系民法典首次设立的用益物权,其设立与我国“住有所居”、满足特定人群居住需求的保障政策息息相关,尤其在涉老年人房地产纠纷中,依法保障老年人居住权益,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本案虽...
民法典“居住权”很重要,房子归你但住不了!
在《民法典》出台之后,张老太太的愿望就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予以实现了。张老太太可以与子女签订设立居住权的合同,约定房屋过户给子女之后,张老太太对于此房屋仍享有居住权。在张老太太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子女同时,子女亦应为老太太办理居住权设立登记。这样既可以满足父母在有生之年即将自己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子女...
民法典居住权规范之理论解释与实践适用
(一)居住权人应仅限于自然人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www.e993.com)2024年10月9日。”在此,立法并未明确居住权人的主体范围。鉴于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法人亦可理解为“法律上拟制之人”,有观点认为,基于平等原则和私人自治等角度考量...
事关居住权登记:武汉法院办理一起案件,激活民法典一项规定
这起居住权执行案本身并不复杂,最大的困难在于由于民法典刚刚实施,全国的居住权登记都没有落地,武汉市也尚未出台相应的居住权登记实施细则,之前并无执行居住权的先例,因此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没有居住权这一登记模块。这件居住权执行案件加速推动了《武汉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的出台,确保了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相关规定...
房屋所有权转让不影响居住权实现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
法官巧断民法典“居住权”官司
法官提醒,“居住权”是已于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的创新之处,该权利的设立为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民法典明确,居住权在原则上可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并经登记而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从而可以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权,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需要。不过,除非另...
【公职律师说法】《民法典》首设“居住权”,家事房产处置迎柳暗花明
所以,设立居住权:一是“书面合同+登记”,二是“遗嘱方式+登记”。■■■03居住权对人们处理家事房产方面会带来哪些影响呢?1、购买二手房屋时要当心哦!务必查询所购房屋是否已设定了居住权过去二手房产交易,需要查看出售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租赁。《民法典》生效后,还应当增加查询是否存在居住权。如卖家A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