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读」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管理迎改革 持续提升外资入市...
近日,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公布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包括取消QFII/RQFII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资金登记的行政许可要求、合并用于证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收支范围、可通过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间外汇市场等更多途径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交易.......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管理迎改革 持续提升外资入市便利度与信心
近日,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公布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包括取消QFII/RQFII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资金登记的行政许可要求、合并用于证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收支范围、可通过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间外汇市场等更多途径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关于部分外汇管理业务的政策问答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48号)规定,境内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后,在满足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关业务技术规范条件下,可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相应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的投资者,在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不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和境内托管银行开立债券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4〕45号)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规范...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丨贝斯哲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9.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二)账户管理(6项)10.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11.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被《关于对<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2件部门规章...
央行、外汇局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
审计费、管理费等),出售债券所得价款,债券到期收回的本金,利息收入,符合规定的债券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相关资金划入,境内办理结售汇相关资金划入,同名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内资金相互划转,同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专用账户内资金划入,以及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汇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结算代理行账户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对此,外汇局表示,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开立外汇专用账户。如需在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可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规定的业务登记凭证办理。与投资债券相关的跨境资金收付,应通过结算代理行办理。
外汇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开立外汇专用账户。如需在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可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规定的业务登记凭证办理。与投资债券相关的跨境资金收付,应通过结算代理行办理。
外汇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开立外汇专用账户。如需在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可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规定的业务登记凭证办理。与投资债券相关的跨境资金收付,应通过结算代理行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
第八条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应凭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生成的业务登记凭证,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中国债券市场投资专用资金(人民币或/和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债券市场资金专户的收入范围是:境外机构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本金和相关税费(税款、托管费、审计费、管理费等),出售债券所得价款,债券到期收回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