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长?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点,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当事人主观认知状态的考量。在实践中,如何确定“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时间点,往往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例如,如果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劳动报酬,而劳动者在一段时间内并未察觉或虽察觉但未采取行动,那么时效的起算点可能会延迟...
两部门公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案例 明确加班工资法律适用标准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就是劳动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也就是一年仲裁时效计算的起点。因此,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从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应验了!南京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并明确起算点!|劳动法江湖
且对于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时效应以劳动用工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作为仲裁时效起算点。本案中,陈某自1999年10月27日至2023年8月8日一直在公司工作,双方的用工关系一直持续,陈某在用工关系存续期间,于2023年3月6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确认自1999年10月27日起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未超过仲裁时效。案号:(2023)...
【以案说法】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的仲裁时效应从何时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
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但是,司法实践中,早就是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将仲裁申请的时间从六十日内放宽到了一年内,且允许一些诉求(比如诉求被拖欠的工资)在职期间内不计算仲裁时效,从离职后才开始计算。另外,《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赔偿金,也被《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修改为...
优化营商环境|遇到劳动争议如何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
【提示】这些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来看市人社局的解答→
是C区还是P区呢?另外,仲裁要不要收费呢?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时效?去年年底,因经营范围调整,A公司与小罗解除了劳动关系,双方产生劳动争议。朋友建议小罗去申请劳动仲裁。可这件事已经过去半年多了,现在还能申请吗?来看解答↓资料:市人社局编辑:熊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