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技、林业、农业、水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恢复等科技成果的应用。第十三条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以及文化、教育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每年世界各类环境保护日,开...
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在西安召开
近日,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奋力绘好美丽陕西新画卷、打造美丽中国先...
西安市委书记市长部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陕西省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暨市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近日召开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在重点攻坚上实现新突破,为创新...
陕西省省级地方性法规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全省天然林资源状况普查,掌握全省天然林的面积分布、质量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及其动态变化,结合全省生态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管理平台,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信息化管理。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
法治日报丨确保所立之法行得通真管用得民心 陕西省司法厅做好生态...
自2018年起,陕西省司法厅先后完成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32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立改废”任务。构建一体化保护的制度体系“仅对天然林进行保护是不够的,应当加入修复的内容,才能更好把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有机统一起来,最大限度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修正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6月1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3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陕西: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秦岭卫士
今年是《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施行五周年。陕西省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制定实施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推进秦岭典型受损森林生态系统修复试验样板基地建设,推进秦岭地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加快秦岭天然林生态系统恢复、实施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为美丽陕西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举措入法入规,先后完成《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30余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改废”行政立法...
政策丨关于印发西安都市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推动鄠邑、蓝田、临潼等秦岭北麓县区在严格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的条件下,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绿色康养、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吸引创新要素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完善城区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镇建设生态化水平,建设生态宜居功能板块。三、加快推动交通能源等设施互联互通,建设通畅便捷都市圈...
来了!早闻政协
洛南县政协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情况视察11月14日,商洛市洛南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对黄龙尾矿库治理工程、黄龙河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工程、黄龙河沿线群众饮水工程、四皓富利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