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19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北海市实际,制定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文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
注意!2024年1月1日起一大批环境标准新规开始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生物中氚和碳-14的分析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物中组织自由水氚、有机结合氚和碳-14的分析和测量。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日用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23年版)》为进一步加强日用玻璃行...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
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修正)
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_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72-2621337负责人:韦永祥主要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
机构职责及内设处(室)职责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察办):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整改落实等工作。负责人:余杰...
2023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新闻通气会实录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6日,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对常州云纳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将黄沙露天堆放在码头岸边,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实施处罚。案件点评:为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常州市以“降扬尘、强执法、促整改、抓...
2024年7月起这些环保规范和标准正式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重点行业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监管系统建设及核查技术等要求。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