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提醒,社保缴费基数有调整,这些人要补缴社保差额!
从2024年1月1日起,浙江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根据2023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调整;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为适当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根据2022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调整(与全国统筹规定继续保持了一年的差距),养老保险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社保基数又又又调整了!到手工资要变了
《通知》中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浙江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根据2023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调整;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为适当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根据2022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调整(与全国统筹规定继续保持了一年的差距),养老保险...
江苏调整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限21821元下限4250元
中新网南京12月1日电(徐珊珊)记者12月1日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江苏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江苏省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三、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
最新!江苏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通知规定,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4396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879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江苏社保基数上调从 24 年 1 月执行,每人需补缴超 360 元!
江苏社保基数上调从24年1月执行,每人需补缴超360元!,工资,江苏省,养老保险,社保基数,个人账户养老金
江苏自由职业者注意:2024年度社保基数上调,前九月无需追加费用
据了解,江苏省在2024年对社会保险基数进行了调整,最低缴费基数由原来的4494元提升至4879元。这表明,自由职业者的最低社会保险缴费额度也相应发生了变化,从每月1588.29元增加到1723.50元。然而,值得庆幸的是,针对2024年1月至9月间社会保险费用的差额部分,江苏省暂未提出追缴的要求。这项政策的调整,有效地...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涨了!
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三、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
上限24396元下限4879元 江苏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10月7日联合发布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通知》明确,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4396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879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
江苏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通知规定,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4396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879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