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读22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生效时间
交付意味着占有的转移,动产的交付自动产移转给受让人占有时完成。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动产物权变动,需要动产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与交付行为相结合,始生效力。根据本条规定,动产物权变动包括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权利人依据设立和移转物权的意思表示,将动产移转其他人占有,即可发生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当事人要完...
华政考研:民法典物权编必背法条71条|华政考研民法学习经验
8、第二百二十六条 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9、第二百二十七条 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10、第二百二十八条 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
民法典施行后,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代替交付将不能设立质权
因此,我们认为,宜将《物权法》第210条第2款第(五)项的规定修改为“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同时,还应明确不得单纯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设立质权的规则:“债权人许可出质人或债务人代其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权不成立,但质权人以适当方式控制质押财产、表彰质权的除外。实务观点质权合同的订立和质权的设定为不同的...
动产让与担保可以指示交付方式设立
惟未规定指示交付方式下动产物权何时变动。指示交付与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均属观念交付,物权法已明确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均自相应协议生效时产生物权变动效果,实无充分理由对指示交付的物权变动规则作出不同规定。第二,保障受让人利益的需要。按指示交付时间节点,有三种动产物权变动时间模式可供选择。模式一,转让人与受让...
简述动产物权变动观念交付
一、简易交付简易交付,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例如:甲于2018年5月12日将一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在使用一段时间之后,觉得该手机性能不错,遂于5月18日向甲提出购买该手机,甲同日表示同意,约定3日后付款,问手机物权何时发生...
债权人通过协议约定动产物权变动但并未交付是否享有取回权?
综上,因七台设备并未现实交付,也不构成占有改定,并未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源宏祥纺织公司并没有实际取得该七台设备的所有权,故其在港润印染公司破产案件中并不享有取回权(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实务经验总结一、对于债权人来讲,需要知晓当事人之间仅就动产物权转移达成协议,但未现实交付的,不构成《物权法》上占有改定,不发生物权转移...
物权法复习——动产物权指示交付
关于现实交付的例外情形,除去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外,本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还分别对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做了规定。在这三类例外情形中,法律关系最为复杂的当属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因为它不仅涉及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两方主体,还牵涉一个“第三人”的问题。为了更准确地理解本条的规定,下面就指示交付...
动产物权的观念交付方式及其完成标志
简易交付消灭了出让人的间接占有,占有改定则是创设了受让人的间接占有,因此在占有改定场合必然存在着两个合同。第一个合同自是转让物权的协议,第二个合同则是占有媒介关系的创设者,必须是出让人继续占有使用转让动产的协议。第二个合同的生效标志着占有改定的完成,此时,出让人仍然是直接占有人,而受让人成为间接占有...
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复习:动产交付
1.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之前,动产的受让人已依法占有动产,在形成物权变动的合意时,立刻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交付视为已完成。《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此处“法律行为生效时”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物权变动的合同生...
2021年福建事业单位公基知识_物权变动
2.指示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3.占有改定。《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