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起诉,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故王某2应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其次,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仅约定2019年4月7日主债务本利还清,故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即保证期间于2019年10月7日届满;再次,吕某并未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其在2019年10月7日之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责任,综上,王某...
借款1万,十几年都没还完,保证人被起诉,法院判了!
借条中明确了主债务履行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故保证期间为2021年12月31日起六个月。借条中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应推定为一般保证。原告刘某未在保证期间内对借款人陈某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取得对陈某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某在起诉时,保证期间已过,故保证人李某无需承担一般保证...
你知道吗?“担保”也有保质期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条中明确了主债务履行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故保证期间为2021年12月31日起六个月。
法官说法丨十年前的借条,保证人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当事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至民法典施行之日不满二年,当事人主张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至民法典施行之日不满六个月,当事人主张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的,人民...
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同时,债权人可以与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明将乐:担保有期限 过期则免责
肖某虽然以担保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是并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应视为一般保证责任,因此案涉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www.e993.com)2024年11月12日。本案借款约定的还款期限为2023年5月1日,故保证期间应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6个月即2023年10月31日到期,现李某起诉至法院的时间为2024年5月,其主张肖某承担保证...
保证人未就保证期间提出抗辩,法院是否主动审查?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已过担保期间,怎能承担责任?最高检对此案抗诉释放依法释明积极信号
最高检承办检察官对债务还款日期、保证期间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查明至2016年7月28日黄平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时,案涉6张借条均已超过6个月保证期间。“二审判决未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即认定工程公司应对150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2022年9月7日,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高法完全...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办案实务问答(共92个)|债权|贷款人|担保人|借款...
42.在合同未约定的情形下,能否将利息计入借款本金并计算逾期利息?43.当事人更换过借条、借款合同,并且将过往利息计入本金如何处理?44.借贷合同成立于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若贷款人现在提起诉讼,则自2020年8月20日至返还借款之日的利率保护标准应当适用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还是不超过...
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典型案例
最终查明:案涉七份借条中,有六份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均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某建设公司出具担保函日期为2015年12月27日,至黄某平于2016年7月28日起诉时,上述六份借条均已超过6个月的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保证期间届满,某建设公司无需对该六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虽某建设公司在原审中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