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关于安全合格证,大家...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02Q: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取得证书,可以上岗吗?《生产经营单...
【行政处罚清单】旌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2023年版...
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普法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全文(含释义解读)
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100个常识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十五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全员学习‖必须熟知的40个安全管理术语,500条安全生产常识!
即重大危险源、伤害源、隐患源。23三点即危险点、危害点、事故多发点。24三非即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25三超“三超”是指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26三定即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27三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通报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
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真题
(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1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员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