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不起诉是不是就没事了
检察院以王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对王某某作行政处罚和涉案财产处置的检察意见书。公安机关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第1款、第44条规定,作出对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针对此类行为,检察院是如何认定刑事责任的;在电信...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完善反向衔接线索移送 写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
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表》,并将相关材料移送给行政检察部门专人接收。行政检察部门接受案件线索后,对案件开展全面审查,并重点审查被不起诉人是否已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时效性、适用行政处罚种类等,听取刑事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
正确处理四对关系 严格把握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可处罚性”原则
自2023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认真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不断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依法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较好地解决了不起诉案件中对被不起诉人“不刑不罚”...
河北邯郸邯山区检察院:对不起诉案件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
公安机关收到检察意见书后,依法对王某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河南灵宝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处理后行政处罚就能免吗
“灵宝市公安局,赵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本院已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检察部向本部移送了行刑反向衔接监督线索,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需给予行政处罚,现将案件移送你单位处理。”这是11月6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发出的第24号《检察意见书》。
泰州市检察院:“四要件”准确把握“需要给予行政处罚”
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明确由行政检察部门负责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审查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经检察长批准,向同级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
异地协作助力长江大保护,依法不起诉后2人被行政处罚
仙桃市检察院受理后,及时与相关部门就证据材料移送、行政处罚程序及依据等进行沟通会商,并对彭某、陈某开展释法说理。同时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部门、人民监督员等有关人员参加,就是否需要对二人进行行政处罚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的意见。“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检察机关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很有必要,...
93人被行政处罚!湖北十堰郧阳区检察院“府检联动”动真格
2023年以来,郧阳区检察院通过信息共享中心数据平台闭环“行刑”反向衔接,消除追责盲区,并通过该平台向相关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93件。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被不起诉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机关给予处罚。移送行政处罚事项统一由行政检察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后,再制作检察意见书,从“府检联动平台”...
海淀检察院与金融办协同办理对非法集资协助人行政处罚案件
同时,该案符合向金融监管部门移送行政处罚线索的条件。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海淀检察院将该案件中涉及被不起诉人员相关线索通过制发检察意见书的方式移送海淀区金融办进行立案调查。在市检察院的组织下,海淀检察院与北京市金融监督管理局、海淀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筹开展行刑反向...
第五条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刑事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应当审查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在审查报告中写明审查意见并说明理由。第六条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各院刑事检察部门承办人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填写《检察监督线索移送(备案)表》移送给本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