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瑞|AI数字时代的音乐法定许可
如果某位歌手想要作为首唱将某一首歌曲收录在自己的专辑里,他必须通过市场协商,获得作者或其他版权人的许可;然而,一旦音乐作品经过版权人许可被制作成录音并且公开发行,任何人都可以不再经过音乐作品版权人许可,使用同样音乐作品制作和发行其他录音,但用户必须事先书面声明使用意图,按期缴纳法定许可费...
歌曲“翻唱”的著作权法问题探析
但严谨地讲,上述表演行为在未固定为录音制品前,将之认定为产业及法律意义上的“翻唱”并不恰当,其本质上实为不同表演者的现场表演,仍处在“活表演”之范畴,并无固定“翻版”所存,在产业习惯与法律规范意义上以“表演”论足够。综上,虽然当下“翻唱”概念的扩张和杂糅虽似乎已不可逆,但法律从业者在分析及解决...
毛宁赢翻唱《传奇》案 版权方:“翻录”被曲解
“我们出版的李健《似水流年》专辑中,分别在封面醒目的位置以及CD内圈上打上了‘版权所有,翻录必究’这八个大字,法官却认为这八字声明对毛宁翻唱《传奇》并没造成限制。”对此,判决书上有明确解释:虽然老孙文化公司提交的《似水流年》专辑上显示有“版权所有,翻录必究”字样,但从上述内容的文义来看,应理解为系“...
毛宁翻唱《传奇》案胜诉 版权方输在哪儿
结果,这首歌的版权持有方鸟人唱片与原唱庞龙,将邵雨涵所属的飞乐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胜诉,获得8万元赔偿。都是翻唱引起的版权纠纷,但鸟人音乐把官司打赢了,老孙文化为何输了?周亚平对南都记者解释:“在现行的《著作权法》中,所谓的‘法定许可’是指在著作权人没有声明的情况下,你可以不经其同意使用这个版权,但如...
邢贺通|论AI孙燕姿“翻唱”相关著作权问题
综上所述,大量甚至“海量”下载孙燕姿演唱的音乐作品的盗版音频用于AI孙燕姿的“数据输入”以及后续的“机器学习”的行为不构成合理使用,不仅侵犯了孙燕姿演唱的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复制权,还将侵犯孙燕姿表演者权中的复制权以及录音制作者(通常为唱片公司)的复制权。三、AI孙燕姿“翻唱”阶段的著作权问题正如前文...
出版翻唱已有音乐作品就一定侵权吗?
序: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之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出版翻唱已有音乐作品亦不属于侵权(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
未经原唱者许可,私自翻唱可能侵权
未经歌曲著作权人许可,改编、翻唱歌曲并上传至网络平台,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权人的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尽管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等免责事由,但能够免责的情形均须符合法律明文规定,而对歌曲进行翻唱、翻录并利用信息网络传播并不属于该等情形。律师建议,不能简单根据相关使用并非以盈利为目的,判断其不...
阿兰向翻唱其作品的歌手维权 要求下架上百首歌曲
未经歌曲著作权人许可,改编、翻唱歌曲并上传至网络平台,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权人的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尽管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等免责事由,但能够免责的情形均须符合法律明文规定,而对歌曲进行翻唱、翻录并利用信息网络传播并不属于该等情形。律师建议,不能简单根据相关使用并非以盈利为目的,判断其不...
专家称规定新歌出版3个月后可翻唱系防范垄断
国家版权局:时间越长越容易导致大的音乐公司垄断修改草案第46条在现行著作权法第40条第三款的基础上删除了著作权人可事先声明排除其作品适用该类法定许可的权利,增加了一个版权保护的“3个月”期限。有的音乐人认为:“一首新歌在3个月内难以家喻户晓,在这时就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翻唱翻录,和一首歌红了几年...
高晓松:“三个月保护期”太短 律师:三个月内禁止翻录是进步
草案第46条规定了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知识产权律师刘平对草案中规定的“三个月”做了解释:“三个月指的是某家唱片公司首次发行唱片录音制品之后,三个月之内不许任何唱片公司再用同样的音乐作品翻录CD,翻录录音制品,这个三个月是特指的,绝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