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法说法】骑共享单车撞人致伤,事故责任谁来担?
经审理认为,被告某科技公司(车辆运营平台)及被告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车辆服务方)在本案中并无侵权行为,故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虽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但为减少诉累,将案涉保险合同一并进行处理,被告保险公司在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与范围内承担赔付义务。根据保险公司的《非车保险保险单(个人凭证)》中...
电动车撞人频以纠纷收场 如何让高额赔偿不“逃单”
“肇事的电动自行车骑手逆行,需要承担70%责任。”上述负责人补充表示,只有肇事骑手购买了包含第三者责任的电动自行车骑行意外险或个人意外保险,才可以申请理赔。而如果肇事骑手没有购买此类第三者责任险,则需完全自费。免责条款需要关注截至2023年底,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锂电池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5000万辆。
不得了!老赖黄淑芬撞人成植物人,有钱买车房却拒赔,你知道吗
然而,肇事司机黄淑芬最近的生活却相当舒适,她声称没有能力赔偿,但她在家中却购置了新房和新车。截至2017年,赵勇从黄淑芬那里获得的总金额仅为2.6万元。在2017年,法院的判决书明确指出,黄淑芬负有主要责任,需向赵香斌支付93.6万元。也就是说,在两年的时间里,黄淑芬只支付了2.6万元,赵勇则一分钱都没有收...
【以案释法】外卖小哥为谁“打工”?撞人致伤谁来担责?
公民依法享有健康权,侵害他人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杨某承担70%的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何某承担30%的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杨某与外卖公司所签的协议虽然名为《运输承揽协议》,但外卖公司与杨某之间实质是雇佣关系而非承揽关系。杨某在事发时系职务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熊孩子”骑车撞人,离异夫妻如何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一审获刑2年!贵州一男子酒后开车撞人致死,因害怕让妻子“顶包”
鉴于被告人舒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舒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已签字具结,可从宽处理;事发后被告人舒某某赔偿了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判决:被告人舒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致十级伤残!14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撞人,他将面临...
小郑未满16周岁,不符合电动车骑行年龄,是借用母亲黄某账户扫码租赁,因此小郑不是合法的驾驶人也不是被保险人,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不负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
判了!司机撞人致死无刑责,行人获刑!详情→
司机撞死人无刑责法律依据是什么?说到交通肇事罪,人们往往会联想到横冲直撞的电动车、超速或超载的卡车、轿车。但法官解释,谁违法谁担责,行人也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薛依斯:所有的交通参与人员,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都应当遵守交通法律...
孩子骑共享电动车撞人致残父母担责 未成年人骑行引法律思考
2022年5月29日,一名14岁少年小郑使用其母黄某的账户租用共享电单车出行,途中不慎与骑行电动车的熊某相撞,导致熊某受伤。事故责任判定中小郑负全责,熊某无责,且熊某伤势最终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熊某向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郑、其父母、共享电单车出租公司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损失。
“萝卜快跑”撞人后谁担责?律师:目前无统一规定,上海要求汽车企业...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规定了,如果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损害,依法应由智能网联汽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该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所属的企业先行赔偿,这意味着,车辆所属企业承担首要赔偿责任,后续可依法向相关责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