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房屋租赁那些事儿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若承租人继续占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则原租赁合同在事实上继续有效,但此时租赁性质转变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纠纷的26个裁判要旨丨实务方圆
违反行政规章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违反行政规章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经鉴定机构鉴定存在严重结构隐患,或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尽快拆除的危房出租用于经营酒店,危及不特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应当依法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按照合同双方的过错大小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2、出...
不动产执行中租赁权与抵押权冲突的裁判规则
对于不动产存在先租后抵的情况,实践中执行法官应加强对不动产租赁情况的审查,如审查租赁是否办理过登记或公证、租赁合同条款是否符合一般市场行为,现场勘查承租人是否实际占有(生产经营、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要求提交租金交纳凭证,以及告知拒执法律后果等,必要时对于典型的虚假租赁情况(如租期20年,一次性预交现金租金,...
范佳慧:论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权利冲突与利益实现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对承租人仅负有平静占有的维持义务,与租赁物使用相关的瑕疵担保责任、维修义务不在其负担范畴,而租赁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及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民法典》第747至751条)。(3)租赁物所有权的最终归属有别。在租赁期满后,融资租赁的承租人一般可对租赁物行使购买选择权,通过支付象...
全国法院:关于融资租赁纠纷的裁判规则(四)
有观点认为,在《民法典》已经为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所有权提供了公示方法的情况下,不宜再行承认“自物抵押”的优先受偿效力。尤其是我国立法规定的抵押权是在主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为债权人设定的权利,是对他人之物的权利,而“自物抵押”是在出租人自己的物上为自己设定的抵押权。如果继续承认“自物抵押”...
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涉“赔偿责任”条款梳理
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处置租抵并存不动产可否直接去除租赁
关于先抵后租的情况,原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但物权法已失效,民法典对先抵后租的情况并无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
全国法院:关于融资租赁纠纷的18则裁判规则
承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与合同效力相分离。人民法院不得仅以承租人未获得行政许可而直接认定合同无效。租赁物进行经营使用须获得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限制、监管,侧重于承租人取得租赁物后使用是否合法的问题,而不应与合同效力相混淆。需要说明的是,承租人未获得行政许可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这不意味着...
刑民交叉 | 闭环双重欺诈行为的司法认定——以贷款担保双重欺诈为例
刑法36条第2款也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可见刑法也不排斥刑民责任同时承担,因同一行为可以同时承担刑事、民事责任,意味着刑事、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得到同时承认,刑事、民事规范目的同时实现。
动态质押中“实际控制货物”的法理阐释
保管义务要求,仓储保管人对入库质物进行品种、数量、质量方面的验收并及时通知存货人,否则在验收后才发现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不允许监管人受质权人委托承担实质审查验收质物的义务,无疑会增加质权人再次审查的成本。当监管人不直接占有质物,而只在保管人保管货物基础上进行监管时,监管人承担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