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被判赔偿
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被判赔偿打工者在工作中摔伤,构成十级伤残,但公司却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该打工者因此未能得到理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日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依法判决公司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赵某受雇于某公司,在施工项目中从事木工工作,其在工作中摔伤,导致额骨...
全聚焦│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 被判赔241.2万元工伤赔偿金
经法院调解,该案和解,张某红承诺给付40万元工伤赔偿金。侍海洲说:“原告对于被告,双方之间的情况比较了解。他也知道被告的履行能力,不足以履行完200多万元。他做了一个决定,要了40万元。”今年1月12日,杨某某也赢得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获赔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120多万元。为员工缴纳包括工伤保险...
工伤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支付和依据操作指引
《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宁劳社工〔2006〕5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明确约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派人负责,或由用人单位按所需护工人数乘以护工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标准支付护理费用。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工作指引(一)
10、对长期病假职工、企业停产放假的,企业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是按照职工患病、企业停产歇业前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经济补偿的基数?或按照职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经济补偿的基数?建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2017年11月24日废止)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
人民法院案例库 :43件劳动争议案例裁判要旨汇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京民再84号裁判要旨:用人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为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其向有关部门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费用,其有证据证明工伤保险待遇仍然降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差额损失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首批42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判要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07.27/(2020)京01民终5195号/二审裁判要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顺延试用期因违反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法律规定,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www.e993.com)2024年11月5日。
【一线调研】工伤保险补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竞合研究
原创董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一线调研工伤保险补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竞合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近年来,玄武法院强化调研政策保障、人才挖掘培养,着力打造“大调研”工作格局,用一篇篇锦绣文章、一个个经典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调研服务审判...
工伤认定48小时之限缘何屡引争议 工亡与否赔偿悬殊
而非工伤死亡的职工待遇,仅包括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抢救产生医疗费用(全部由死者医疗保险承担)、丧葬费(2个月企业职工月均工资)以及一次性救济金(按照其最高标准,供养3人以上则为12个月死者工资)。而这两者之间的数额差距之大,可达数十万元。“由于48小时的时间限制,在利益面前,家属和单位必然面临情与法的...
南京近千名快递小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居全省前列
“以前风里来、雨里去,天天在路上奔波,家人特别不放心。现在有了工伤保险,不仅自身有了保障,也给家人吃了‘定心丸’。”日前,记者从某快递企业了解到,该企业一名快递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经鉴定为十级工伤,后经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向快递员共计支付6.4万余元工伤保险待遇。
江苏统一工伤常见问题与认定口径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后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