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路人颅脑损伤.……责任如何划分
最终,上海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对该部分,网约车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法官普法随着网约车业务的普及,潜在安全风险需引起重视。
网约车乘客“开门杀”致人伤残,司机担责七成!平台连带赔偿
二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对该部分,网约车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乘坐网约车,发生单车事故,谁担责?
因此,当网约车司机因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失时,网约车服务平台要积极承担替代赔偿责任,先依法对外承担责任,再依约处理内部责任,这样既有利于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又能促进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从而促进运输行业的发展。原标题:《乘坐网约车,发生单车事故,谁担责?》阅读原文特别声明本文为澎湃号作者...
网约车乘客下车,“开门杀”刮倒路过的电动车,谁来担责?
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对该部分,网约车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法官:网约车公司应严格审核,控制风险,保障安全...
“开门杀”致人八级伤残,网约车司机被判赔82万!法院:未在合适地点...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二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对该部分,网约车...
网约车乘客“开门杀”,驾驶员被判赔82.1万元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二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对该部分,网约车公司无...
乘客开门致人伤 司机是否要担责(新闻看法)
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的责任,网约车平台企业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的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卢颖提醒,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对在其平台上注册的司机和车辆资质以及车辆所购保险是否适...
...电瓶车主摔成伤残,法院判了:网约车司机赔偿82.1万,乘客赔偿...
网约车公司辩称,公司与司机之间是新型合作关系,无法干涉司机投保险种的选择以及投保信息的填报。而且乘客小阳是因自身原因导致第三人受伤,与网约车公司无关,因此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则认为,自己不应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乘客小阳坚持主张,网约车公司应该对自己的侵权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约车乘客“开门杀”,致路人颅脑损伤……谁担责?
二审中,网约车公司称,与司机之间是新型合作关系,无法干涉司机投保险种的选择以及投保信息的填报,而且乘客小阳是因自身原因导致了第三人受伤,与网约车公司无关,因此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自己不应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小阳则认为,网约车公司应该对自己的侵权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存在三...
网约车乘客“开门杀”致人八级伤残 法院判了:司机70%责任 赔偿82万
1、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2、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3、乘客承担30%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对该部分,网约车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本文结束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快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