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东说法 | 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
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担保公司起诉担保人偿还代偿本息获法院支持,但其要求超出保证期的反担保人承担法律责任,未获法院支持。2022年6月23日,张某因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与某银行签订15万元的《个人借款合同》,某担保公司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就上述贷款的70%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同日,应张某...
最高院:执行和解代偿或担保要注意,没签好担保人不能被追加!
一、法律规定,恢复执行的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只有在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才会支持。二、担保期间自暂缓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书中没有记载担保期间或者记载不明的,...
【以案释法】连带责任保证人相互之间能够追偿吗?
法院判决丙、丁、戊三人各给付原告代偿款1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担保人还车贷后,能否代位取得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其承担责任...
反担保人代为清偿借款后,如何追偿?看紫阳案例
即反担保。案情回顾2019年7月西安某贷款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与紫阳县高滩镇陈某签订《保证协议》,约定后述借款到期后,若陈某未还款,该贷款担保中心将代陈某偿还全部款项,同时约定汉中市杨某为反担保人,待该贷款担保中心全部偿还后成为陈某的债权人,杨某作为反担保人向该贷款担保中心就代偿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给人做担保的风险是什么?这种风险如何影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在金融领域中,为他人提供担保是一项需要谨慎对待的行为,因为其中蕴含着诸多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首先,担保人面临的一个显著风险是代偿风险。当被担保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就有法律义务代为偿还债务。这意味着担保人可能需要动用自己的资金来填补债务缺口,从而导致自身现金流的紧张...
平安普贷款逾期被平安财险代偿后,如何打赢官司?
首先,对于担保公司或担保人而言,他们有权获得借款人的之后还款义务,并可以追索未偿还款。借款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借款人在无法按时还款的客户情况下,应当由担保公司或担保人代偿。因此,平安普可以与担保公司或担保人进行沟通,要求其代偿未偿还的这样贷款金额。担保公司或担保人作为担保方,有责任对借款人的压力还款情况...
普法时刻 | 反担保人代为清偿借款后,如何追偿?
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劝其换位思考,杨某作为反担保人已代其偿还了89058.62元,杨某作为其朋友帮其偿还借款,自己更应当珍惜这份友谊及时还款。听罢承办法官劝解,陈某深感愧疚,在开庭前通过其哥哥向杨某支付代偿款89058.62元,杨某主动表示放弃利息,并申请撤诉,至此案结事了。
担保人不是“背锅侠”?——文昌东路法庭审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担保有风险避免做“背锅侠”我国《民法典》第700条对保证人的追偿权作了规定,从法律制度上保护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保证人之所以会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往往因为保证人是债务人的亲朋好友,因碍于情面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原本有着良好的社会关系,却常...
混合担保中担保人之间的内部追偿权
这一规则的正当性在于避免循环追偿,如经向债务人追偿即可使担保人代偿金额得以满足,也就无须再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即使向债务人追偿仅能部分满足担保人的代偿金额,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追偿的环节。担保人就其向债务人追偿不能的部分,才能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