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日照中支组织开展非车险业务培训
会议指出,目前中支辖区内非车险市场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需要去开发,日益变化的市场环境要求大家转变营销的思维,大力发展非车险业务,最终实现业务平台的持续健康发展。政企业务中心经理史发明针对各种类非车产品的保险责任、投保单填写事项、展业方向渠道等注意事项,重点讲解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险、建工团体险、雇主责任险、工程...
未按规使用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太平财险被罚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3日电银保监会网站13日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未按规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太平财险)及时任太平财险责信险部总经理张雄师分别被罚50万、10万。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太平财险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
保监会通报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例 人保太平阳光邮储被点名
其中,对太平财险罚款35万元,对太平财险互联网事业部负责人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分管互联网事业部的助理总经理警告并罚款4万元。案例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电话销售中心在电话销售中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2016年7月,四川保监局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电话销售中心“亮剑行动”专项检...
保监会关于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6年8月,中国保监会在“亮剑行动”专项检查中发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通过电话和网络渠道销售的部分保单客户信息记录不真实。主要表现为,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回访系统中记录的部分投保人联系方式为公司员工电话,导致投保人无法享有保险合同条款确认及相关服务、接受公司正常回访等权利,严重损害了投保人...
保监会通报5案:河南储户去银行存款遭遇“存单变保单”
经查,邮储银行三桥乡支行销售人员杜某在销售过程中,将保险产品介绍为两年期定期存款,保险是存款额外赠送的,未按照保险条款内容告知消费者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障期限、退保费用、保单现金价值、犹豫期等信息,并代替消费者填写投保单和签名,致使消费者9万元存款变成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