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孟连上榜这份全国名单
1.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惩黑恶犯罪。2.高擎《反有组织犯罪法》利剑,护佑城乡安宁群众安乐。3.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4.反有组织犯罪,建设平安孟连,你我人人有责。5.扬正气、树新风、打击有组织犯罪。6.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扫黑除恶】霞浦法院公开宣判2019年首起“恶势...
3月27日上午,霞浦法院公开宣判2019年首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抢劫罪,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霞浦法院...
霞浦县检察院多措并举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该院制定了《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通过实施奖励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2019年上半年,该院共向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察委、市检察院移送涉恶、“保...
【扫黑除恶】霞浦县检察院起诉一起涉恶案件
扫黑除恶霞浦县检察院起诉一起涉恶案件2019年3月15日,霞浦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刘某某等9人依法以涉嫌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提起公诉,其中潘某某、刘某某、何某某、彭某某、陈某某、黄某某等6人系恶势力团伙成员。该案系宁德市检察院于2019年1月28日指定霞浦县检察院管辖。基本案...
扫黑除恶|霞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庭审直击
2018年10月17日,由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霞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霞浦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首例涉恶案件。直击庭审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潘孝权、林宗和依法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讯问,并针对...
扫黑除恶:霞浦警方成功破获“8.3”命案
昨日,记者从霞浦县公安局了解到,经警方连日奋战,成功破获一起发生于8月3日的命案(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8月3日上午10时许,霞浦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霞浦松港街道空海大道三河桥(在建)桥墩下发现一具尸体。经法医和刑警现场初步勘查,并结合8月2日一起人员失踪警情,办案刑警基本判定为一起命案,死者确认为失踪人员彭某华(男,...
扫黑除恶,霞浦警方查获一起“六合彩”赌博案件
扫黑除恶,霞浦警方查获一起“六合彩”赌博案件10月23日晚,松城派出所查获一起“六合彩”赌博案件,行政拘留1人。该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辖区龙首路一书报亭内有涉嫌疑六合彩赌博违法行为。经前期走访摸排、布控侦查,于10月23日21时,民警实施抓捕行动,将正在做庄开票卖“六合彩”赌博的王某森(女,67岁,松...
【扫黑除恶】宁德法院集中宣判恶势力犯罪案件9件,51人获刑
11月26日,宁德中院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组织蕉城、福鼎、霞浦、屏南、寿宁等地法院集中宣判了恶势力犯罪案件9件,51人获刑。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6件31人,恶势力团伙案件3件2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犯22人,判处财产刑200万余元。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法院组织的第八批集中宣判涉黑恶案件。
全国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一个月“收官战”呈现五个特点
上周,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冲刺进入倒计时,发布会回顾了近一个月“收官战”的五个特点:——打击力度“不减弱”。针对一些地方工作进展偏慢的问题,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派出30个特...
中央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继续开展下沉督导
在宁德,督导小组进驻霞浦县,先后走访了霞浦县公安局、松港街道东昇社区、溪南镇及青山村等地。通过查阅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工作材料和案卷材料,与县、镇党政主要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村干部群众等进行个别谈话,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了解基层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征求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