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责
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责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昆山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今日就“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发布通报。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警方并澄清,刘海龙与“天安社”没有关系;刘海龙所驾驶宝马轿车内未发现其他违禁品;公...
昆山砍人案骑车男子被刑拘,朋友:“龙哥”一喝多就像疯牛
据裁判文书网上,昆山市人民法院一份编号为(2014)昆刑初字第0180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刘海龙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
昆山砍人事件:骑车男一直握着刀 警察来了才松开
“昆山行车纠纷砍人致死”一事持续发酵。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两男子因行车冲突动刀。监控视频显示,刀是由刘某某从其所乘车辆中取出,并向于某某连挥数次。后刘不慎刀落,刀被于抢到。在抢刀过程中,于朝刘腹部连刺两刀致使刘倒地。在刘起身过程中,于朝
昆山砍人案之争背后:当生命受到威胁时,谁能恰到好处制止侵犯...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迅速引发关注和争议。从网上流传的现场监控视频来看,一辆宝马车与一辆电动车疑似在路口发生剐蹭,宝马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与电动车车主交涉。没过多久,一名男子从宝马车驾驶座上下来,随后折回从车中拿出长刀砍伤骑车男子,不料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持刀...
昆山砍人被“反杀”男子:曾多次入狱 刑期总计近10年 |沸点
2013年1月25日凌晨,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刘海龙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确认,上述刑事判决书中的刘海龙,即是昆山砍人案中的死者。
昆山街头砍人案引发关注 “昆山龙哥”所参与经营典当行未注册
据昆山市人民法院(2014)昆刑初字第0180号刑事判决书显示,刘某龙曾经于2013年1月25日凌晨“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发生纠纷,被告人刘某龙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而在同年的6月3日晚,刘海龙和另外两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
如何才算是正当防卫?如果你遇到昆山砍人事件会如何处理?
当街持刀砍人被"反杀"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针对此事件能够引起轩然大波其实归根结底的原因在与对此事件性质的认定,同时延伸到当一个普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之后如何处理才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网上针对于这两种性质的分析更是铺天盖地,却没有一种权威性的解释,而对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认定也没有明确的...
61岁老人入室砍人被反打致死 法院:反打者防卫过当
今年7月,内蒙古判决了一起和“防卫过当“有关的案子,被告方家属认为此案和江苏昆山市的“龙哥反杀案”一样,也应该是“正当防卫”,但死者一方则坚决不认同“正当防卫”的说法。死者是61岁的王生娃。2017年2月2日凌晨4点,王生娃潜入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坝上村村民郭三祥家中对其头部连砍三斧,被郭家女婿王铁柱...
劣迹斑斑!砍人被“反杀”宝马男曾多次入狱 刑期总计近10年
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确认,上述刑事判决书中的刘海龙,即是昆山砍人案中的死者。相关报道昆山警方证实:“追砍电动车主遭反杀”宝马男曾获见义勇为证书29日下午,江苏昆山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事故中死者今年3月曾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证书。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情况说明:刘海龙曾举报有人...
2018年9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 法宝盘点
一、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二、快播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生效: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三、上海浦东法院院长审理上海证监局金融行政处罚案并当庭宣判四、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开庭审理涉案达2300余万元五、陕西府谷致15死爆炸案宣判:11人获刑,3人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