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课堂 | 常见未成年人犯罪之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本罪的主体。作为聚众斗殴的组织策划者,即使人没有到场,仍然要为自己纠集他人斗殴的行为负责,甚至是主犯,受到严厉的处罚。3斗殴现场我没有持械,是朋友持械了,我就不会被认定为持械斗殴!对于共同犯罪,如果是部分参加者持械聚众斗殴,如你明知他人持械情节的,对此加重情节也是存...
聚众斗殴罪中如何认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
聚众斗殴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
普个法(60)丨约架只“摇人”没“动手”,也构成犯罪吗?
事后经鉴定,何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吴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本案系持械聚众斗殴且被告人小吴系纠集者,故不宜对被告人小吴适用缓刑。鉴于被告人小吴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自首情节,综合全案,依法对被告人小吴予以减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小吴有期徒刑...
漯河市第二看守所律师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辩护-聚众斗殴问题
1.正确理解和认定聚众斗殴中的"聚众"。"聚众"是指纠集、召集3名以上的人,包括纠集者,并非指构成本罪必须有3个以上的犯罪人。聚众可以事先纠集,也可以临时形成。本罪是必要共同犯罪中的众合犯,又称为共行犯,要求聚众一方3人或3人以上,而不包括"二对一"或"一对一"的情况。"3人或3人以上"既包括首要分子、...
最高检发布多起工程领域涉黑恶案例:有涉黑组织涉案超40亿,拉拢...
同年9月7日,宁乡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犯罪,判处周甲、周乙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和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罚;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判决...
停车位引发21人持械大战 10人涉嫌聚众斗殴罪被邗江检方批准逮捕
因停车位发生不快,以为邻居找来帮手,喊来10余名员工助阵,随后冲突升级,引发持械斗殴。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以齐某等10人涉嫌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因为没有买车位,进入小区后,齐某便把车停在了家门外的路边,此时,该车后方停着一辆轿车,是颜某妻子的轿车。
聚众斗殴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通常而言,“持械”是指手持无生命的质地坚硬的器具,烈性犬、小汽车等显属该文义范围外,但若不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则难以实现罚当其罪,故在聚众斗殴犯罪中如何对“持械”作出合理且有限度的扩张解释尚存争议。(四)转化犯层面:转化范围及责任划分难聚众斗殴案件参与人员众多,且常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从...
驾车聚众斗殴行为的类型化认定及法律适用若干问题
对驾车聚众斗殴行为能否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有的法院持肯定态度,如案例一,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在聚众斗殴中驾车冲撞的行为构成(持械)聚众斗殴罪;有的法院则并未对驾车参与聚众斗殴的行为作出评价,如案例五仅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并未专门评价驾车行为。从中可以窥见,对驾车参与聚众斗殴,实践中缺乏相对明确的认定标准,需要...
聚众斗殴中未持械者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一种观点认为,杨某方成员构成持械聚众斗殴罪。因本案是共同犯罪,在群殴过程中,杨某持刀具将王某刺伤,未超出共同故意犯畴,故对杨某方成员也应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罪。第二种观点认为,杨某方成员不构成持械聚众斗殴,应认定为一般聚众斗殴罪。因杨某方成员没有持械斗殴的共同故意,杨某在斗殴过程中临时捡起刀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