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供热管道横跨道路仅1米多高,夜晚村民骑电动车撞上不幸身亡
11月11日6时6分,山西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布题为“必经之路拦路虎,时隔一年终咬人”的视频。视频中,一截距地面约1.5米高的管道横穿道路,架在两堵墙中间。骑电动车途经此处的群众必须提前减速、大幅度低头才能通过。否则,肯定会撞上管道发生事故。11月13日,上述网友再次发布题为“沁县南关道拦路虎死亡事故第一现场...
即日起严查电动车,出现这5种情况,最高罚款5万元
新国标电动车后座乘客不能超过12周岁,电轻摩不能载人,电动摩托车后座乘客年龄不能低于18周岁。二、私自给电动车限速器解码,在路上超速驾驶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km/h。厂家生产电动车时,都会在车上安装一个限速器,将电动车的时速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如果超速驾驶,系统会发出“嘀嘀”的警报声。
轿车将骑电动车男子撞飞 而交警的判罚网友纷纷点赞
视频拍下广东一餐厅外爆炸掀翻多辆汽车:系影视剧拍摄已报备00:39紧急呼叫1.5万阅读苏-57飞行员谢尔盖·博格丹:歼-20战斗机编队飞行彰显实力01:41紧急呼叫6403阅读歼—35A“上新”又“上心”空军“三剑客”将升级为“四剑客01:18热点5729阅读滞留太空女宇航员首次回应变“锥子脸”:我的...
少年骑电动车撞伤行人,两份不同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如何划分...
第二份××04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宋责任的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因小宋骑行的是电动自行车,故该条款与本案不完全适配。其次,据监控显示,小宋直行时交通信号灯已转黄,但其继续直行并未减速,在近人行横道时交通信号灯已由黄转红,其仍未停止直行、亦未减速,未避让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周某,其...
BRT通道内发生车祸 一电动车主不幸身亡
楚天都市报10月2日讯(记者刘闪魏铼)今天早晨,雄楚大道BRT珞雄路路口处发生一起车祸,一名骑电动车男子不幸被撞身亡,给亲人带来无尽的伤痛。事发早上7时许。目击者刘女士说,早上她出门买菜路过雄楚大道与珞雄路路口,看到车辆行驶缓慢,不少人在路口围观,路边还停着几辆警车。她走近看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地面有...
醉汉骑车撞上路边停放的电动车身亡,车主判赔20万,交警这样解释
民警向她解释了判决的依据和考虑因素(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他们指出,虽然张女士的停车行为并非直接原因,但她的车确实停在了不应该停车的地方,给道路交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而那名男子虽然醉驾,但他已经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法律在判决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事故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责任以及社会影响等。
供热管道横跨道路高仅1米多,夜晚村民骑电动车撞上不幸身亡,山西...
骑电动车途经此处的群众必须提前减速、大幅度低头才能通过。否则,肯定会撞上管道发生事故。11月13日,上述网友再次发布题为“沁县南关道拦路虎死亡事故第一现场”的视频。视频中,该网友介绍,11月9日晚上6时左右,当地一位村民骑电动车撞到路面的供热管道摔倒,送至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视频中,一男子现场测量显示,...
致十级伤残!14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撞人,他将面临……
14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撞人致十级伤残2022年5月29日,刚年满14周岁的小郑(化名)使用母亲黄某(化名)的账户扫码租赁使用共享电动车骑行上路,不料撞到骑行电动车的熊某(化名),造成熊某十级伤残。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小郑负全部责任,熊某无责任。因索赔未果,熊某将小郑诉至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要求小郑及其...
未成年人骑共享电动车撞上违停轿车
近日,在安溪,未成年人小王(化名,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驾驶一辆共享电动车,撞上违规停放在路面的一辆劳斯莱斯小轿车,造成车辆损坏。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小王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车主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小轿车被送去维修,花费维修费12万余元。
男子疑骑电动车时睡着,撞到路边面包车后离开,车主:报事故科了...
男子疑骑电动车时睡着,撞到路边面包车后离开,车主:报事故科了正在找肇事者展开2024-09-0215:37发布于河北|429观看0评论收藏分享手机看冀时粉丝19.8万|关注5+关注作者最新视频65|00:282024“5G+智慧旅游”创新发展交流活动在雄安举行2024-10-18147|01:02沧州黄骅港中欧国际货运班列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