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四章 警容风纪
(三)女性民警怀孕期间;(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第三十四条公安民警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留置、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期间,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其他可能影响人民警察形象声誉的情形,不得着装。第三十五条公安民警调离、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应当收回所配发的人民警察证、警服和警衔、警号等警用标志。
『内务条令学习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④第四章 警容风纪
(三)女性民警怀孕期间;(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第三十四条公安民警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留置、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期间,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其他可能影响人民警察形象声誉的情形,不得着装。第三十五条公安民警调离、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应当收回所配发的人民警察证、警服和警衔、警号等警用标志。
条令课堂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专题学习之四
(三)女性民警怀孕期间;(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第三十四条公安民警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留置、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期间,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其他可能影响人民警察形象声誉的情形,不得着装。第三十五条公安民警调离、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应当收回所配发的人民警察证、警服和警衔、警号等警用标志。
内务条令天天学(四)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三)女性民警怀孕期间;(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第三十四条公安民警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留置、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期间,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其他可能影响人民警察形象声誉的情形,不得着装。第三十五条公安民警调离、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应当收回所配发的人民警察...
【内务条令随身课】《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专题学习(四)
(三)女性民警怀孕期间;(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第三十四条公安民警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留置、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期间,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其他可能影响人民警察形象声誉的情形,不得着装。第三十五条公安民警调离、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应当收回所配发的人民警察证、警服和警衔、警号等警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