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的路虎女司机为何不构成寻衅滋事罪?青岛公安转发专家解读
她强调,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无事生非",即行为人完全没有理由地挑衅生事,其目的就是为了扰乱社会秩序。这就像是一个无理取闹的熊孩子,专门找茬惹事。而在本案中,虽然女司机的行为确实不当,但显然是由交通纠纷引发,属于"事出有因",因此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陈教授进一步阐释了寻衅滋事罪和故意...
“路虎女”真的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青岛开路虎的女子逆行还野蛮打人,引发舆情汹涌。警方对她的处理是拘留10日,罚款1000元。人们质疑处理过轻,认为她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青岛警方解释说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是从旧刑法的流氓罪演化而来的。1997年刑法修订,取消了原来的流氓罪,分解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
...女司机逆行打人”事件:行拘10日,罚款1000元,不构成寻衅滋事和...
青岛警方通报“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事件:行拘10日,罚款1000元,不构成寻衅滋事和交通肇事逃逸近日,在青岛市崂山风景区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广泛关注。当时,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车逆行插队未果,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疯狂辱骂,连扇对方十几个耳光。被打司机口鼻流血,并未还手。女子还...
“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为何不构成寻衅滋事和肇事逃逸?专家解读
1.案件性质:案件是由于行车纠纷引发,而非无故生事或故意挑衅他人。2.行为动机:王某的辱骂和殴打行为是因逆行与林某润发生冲突后产生的,而非出于寻衅滋事的动机。3.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寻衅滋事行为通常需要具备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情节,而本案中王某的行为...
“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律师解读
近日,山东青岛崂山区一女子驾驶路虎车逆行插队,殴打对向正常行驶的男司机林某某,致其口鼻出血。8月29日,女司机王某被崂山区警方行拘并罚款。林某某表示不愿和解,将提出行政复议。31日,有律师表示,如公安机关支持林某某诉求,王某的10天行拘期限有可能延长。据崂山区警方此前通报,2024年8月28日13时许,王某...
打人的逆行路虎女司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不是小人冤!是武举老爷冤...
00:00/00:00倍速当前设备不支持播放你可以刷新试试70017001.199-74bc012195393bbe7c0836f2c811d3ee打人的逆行路虎女司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是小人冤!是武举老爷冤!这通报也太春秋笔法了!展开2024-09-0322:00发布于浙江|3万观看10836193手机看陈...
...逆行打人”:女司机王某目前无固定职业,已道歉,不构成寻衅滋事...
推荐视频当前设备不支持播放你可以刷新试试70017001.199-81a8c5d7447251a9c13ad00119d87265青岛警方通报“路虎女逆行打人”:女司机王某目前无固定职业,已道歉,不构成寻衅滋事。其愿意承担被打男子医疗费用并赔偿损失
青岛警方:逆行打人路虎女司机不构成寻衅滋事,现场视频中黑衣男子...
青岛警方:逆行打人路虎女司机不构成寻衅滋事,现场视频中黑衣男子并非民警9月3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
“路虎女打人”为何不构成寻衅滋事|律师:核心是执法公正
01青岛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王某驾车逆行辱骂殴打他人事件系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寻衅滋事行为构成要件。02王某因驾车逆向行驶被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3分,法医鉴定林某润损伤程度属轻微伤。03知名律师魏景峰表示,如果通报内容属实,该事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警方:路虎打人女司机不构成寻衅滋事
警方:路虎打人女司机不构成寻衅滋事9月3日,青岛公安发布“王某驾车逆行辱骂殴打他人”案件的情况通报。通报称,近日,青岛市崂山区“王某驾车逆行辱骂殴打他人”案件引发公众关注,青岛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依法进行了核查。通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