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程序中的原异议人在被异议人起诉后是否享有上诉权?
商标异议程序中的原异议人对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的决定不服的,《商标法》没有给予直接的司法救济权,只赋予其另行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并在该行政程序中继续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因此而不受“一事不再理”的限制),即商标异议程序中的原异议人不享有起诉权,是明确且基本无争议的。对此,亦有相关司法裁决予以明确:01...
刘欣睿|论大型数字平台格式管辖条款的效力——基于“诉讼常客...
程序保障原理意为保障当事人能够通过程序实现法定权利,国家能够通过程序维持设定的民商私法秩序,使得存乎于民法典上权利能够真正发挥效力。程序保障原理有四个层次的要求:第一层级,即当事人有进入公正程序的权利,英美法上正当程序原则正是其例,在本文中则指进入公正审判程序的权利;第二层级,则是允许当事人“穷尽...
民事诉讼领域证据审查等8个重点问题解析|管辖权|人民法院|法律...
加拿大《统一电子证据法》(1998年)第5条第1款规定:“在任何法律程序中,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推定记录或存储电子证据的那一电子记录系统具有完整性,一是该计算机系统或其他类似设备在所有关键时刻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即便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但其不运行的事实并不影响电子记录的完整性,且没有其他...
姜裕峰 钟一鸣 | 仲裁司法审查的程序规范与审查标准
在程序规范方面,明确回应了当事人主体资格、内部报核程序、调查取证等问题,例如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等程序的申请人都应限定在仲裁协议或裁决“当事人”范围内,案外人仅能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人民法院需正确理解《报核规定》,避免无效报核;人民法院在办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时应当享有调查取证的...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债权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一)
2.第三人在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指定期间内提出的异议,属到期债权执行中单设的救济程序,应首先由执行实施部门依法初查,判断是否属于不影响执行到期债权的无直接法律关系的异议(如第三人称无履行能力、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否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等)。若属于上述异议理由范畴,第三人即使在指定期间内提出...
关于举办欧洲知识产权保护高阶研讨班的通知
在德国、欧洲专利商标申请、德国无效侵权诉讼及欧洲发明异议程序、侵权无效专家意见、临时禁令、备案德国保护函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四)主题:深圳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德国)工作站介绍主讲人:吴海龙吴海龙,毕业于德国特立尔大学法学院,曾任德国特立尔大学中德法律项目研究员,2009年起应邀执教于德国特立尔大学法学院国际...
诉讼程序与法律适用: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要点
当事人协议选法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选择无效(《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4条)。除了法律适用法的前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亦有当事人协议选法的规定: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
三友知策 | 商标被提撤三的应对策略与未来之路
2.主动应用多程序,对撤三申请人的商标发起攻击,制约撤三申请人的撤三措施。针对撤三申请人的商标发起攻击,包括采用递交公众意见、提出异议、无效、撤销申请等程序,用以打击撤三申请人审查中或已核准注册的商标,致使撤三申请人的商标处于不利情形,制约撤三申请人针对被撤三商标权利人商标采取的撤三措施。
统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欧洲范围内的新专利和法院体系
如果侵权诉讼已经在地方或地区法庭受理,则只能通过反诉的方式主张专利无效。UPC允许(并要求)在正在进行的侵权诉讼中对无效反诉中的涉案专利提出异议;仅仅对法律体系提出异议是不相关的。正在审理侵权诉讼的法庭拥有管辖权。如果不是中央法庭,而是地方或地区法庭,则该法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对于进一步的诉讼程序有三种选择[...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3)摘要
1.在依请求启动的植物新品种权无效程序中,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原则上仅需以无效宣告请求人提交的证据和理由为基础,审查授权品种是否符合授权条件,并不承担全面审查即审查其是否符合植物新品种权全部授权条件的义务。2.在植物新品种确权审查程序中,对于特异性的判定标准应当与植物新品种授权审查程序相一致,即最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