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世盗名的“怪胎”——揭露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真面目
临时仲裁庭与位于德国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没有直接关系。唯一沾得上边的是,根据《公约》附件七的要求,如果当事方没有指定仲裁员,则由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在本案中为日本籍前庭长柳井俊二)代为指定。临时仲裁庭与常设仲裁法院(PCA)也没有直接关系。略微有关的是,常设仲裁法庭为本案仲裁庭提供秘书服务,...
《国际法研究》2023年第6期要目
针对同一事件所涉同一组活动的性质,仲裁庭与国际海洋法法庭的认定结果并不相同。在特定情形下,国际法庭在具体案件中采用分阶段评价法,或有助于其更准确地认定某争端所涉多个活动中某个特定活动的性质,但也可能使得法庭在这一方法的基础上扩大自身管辖权,忽视甚至割裂有关活动之间、活动与争端之间、诉求所反映的争端与...
【世界知识】杨昆灏:欧洲人权法院首个气候问责诉讼有何影响
在国际层面,本案或将推动欧洲以外其他国际和地区性司法机构主动运用人权法路径实现气候治理目标。除欧洲人权法院外,美洲人权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国际法院等正在处理涉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咨询案件。尽管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对上述司法机构并不具有约束力,但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义务与人权保护规则的解释和适...
港媒:为“遏制中国”,美西方颠覆国际法和国际准则
2019年国际法院要求英国须在6个月内无条件撤出对该地区的殖民管理。随后,联合国大会以116票赞成6票反对的结果支持裁决。国际海洋法法庭2021年又裁定英国对查戈斯群岛没有主权,批评伦敦未将领土交还给毛里求斯。这才是真正基于规则的国际体系——而它正被大肆宣扬自己“基于规则”的西方所颠覆。澳媒歇斯底里地宣称中国...
“国际海洋争端解决与国际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海达尔、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马新民作报告。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长吴士存、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潘新春、国际法院前法官科罗马、英国菲耶塔律所创始人菲耶塔等中外嘉宾分别致辞。华春莹表示,中方提出了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为全球海洋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捍卫海洋和平、守护海洋环境、促进...
中国不遵守南海仲裁的结果,就要取消五常资格?可笑至极!
然而,这个仲裁庭的五名成员中,有四位实际上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现任或前任法官,而非海牙国际法院的法官(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其中有一名仅为教授,并不具备法官资格。因此,这个仲裁庭实际上就是一伙乌合之众合谋对中国设局,根本与“联合国法庭”毫无关系。很抱歉,中国并不吃这一套。接下来,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项裁决的效力。根据《...
南海滥诉,菲律宾又在鼓噪二次国际仲裁?
按照《公约》规定,缔约国可以在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国际法院(ICJ)、《公约》附件七仲裁和附件八特别仲裁四种不同的争端解决方法之间进行选择。附件七仲裁是《公约》第十五部分规定的一种争端强制解决手段。从程序上看,附件七仲裁的“强制”体现在仲裁的启动不需要争端当事方之间事先或事后的特别协议,只要争端一...
有力应对菲“外大陆架划界案”操作
日本、越南等国已经根据《公约》规定完成提名工作,越南仲裁员阮氏兰英正在谋求竞选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中国籍法官为国际法治贡献了中国智慧,未来如能提名“附件七”仲裁员和调解员,将有利于相关机构在包括涉南海在内的海洋法律事务中更好地主持公道;二是近年来出现一些《公约》成员国在...
菲律宾国会通过一项修正案,将立法宣示对南海岛礁“主权”
除此之外,《国际海洋法公约》第286条明确规定,争议双方均有权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交议案。该公约第298条还规定,如果争议涉及到大陆或岛屿主权,则不应该接受强制仲裁。中菲两国代表都曾在《国际海洋法公约》上签字,很明显,菲方并未严格遵守该公约上的规定。
王章平 马艺欣|新时代“枫桥经验”国际化研究
国家不能孤立地存在,任何国家都不能不与其他国家发生交往。国家之间的关系就是国际关系;在国际关系中形成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就是国际法的内容。国际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等等。国际政治关系是国家之间最活跃的关系;而国际法律关系则是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国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