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尘埃——禮治、法治與人治
在当今社会,礼治应成为与法治相辅相成的另一种以规范治国的有效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法治是以强制性的规范治国,而礼治则是以非强制性的规范治国。礼治思想具有普适价值,对于治理国家和维护社会秩序,礼治是不可缺少的,凡是要靠人们自觉自勉而又难以纳入法律的行为规范,都可以而且也只能约之以“礼”。在...
《乡土中国》:乡土社会虽然是无法的社会,但不影响社会秩序
法治并非指法律本身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法律来维持。法治是人依法而治,强调人的作用。人治和法治的区别在于维持秩序所用力量和依据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虽然是无法的社会,但不影响社会秩序,因为它是一种理智社会。这里的“礼”并不是指文质彬彬,而是传统的教化。法律依赖国家权力推行,而礼则依赖传...
喻中:论中国法理学史学科的创立 | 中国法学202402
其二,它推崇法家的法理学,认为法家的法理学代表了“法治主义”。至于其他三家的法理学,或者是“放任主义”,或者是“人治主义”,或者是“礼治主义”,或者是“势治主义”,总之都不是“法治主义”。以法家法理学之“新”区别于其他三家法理学之“旧”,表达了梁启超的价值偏好。在梁启超之后,胡适于1918年9月写...
荀子“隆礼重法”的思想解读
关于礼、法的关系和内涵,至少在孔子时代,礼更多地具有宗教意义,其中心在于仁,和法具有一定的隔阂。而荀子则从政治现实出发,认为礼义为“治之始”,将礼外化为具体的国家治理工具,凸显了礼的规则性和工具性意义,和法几乎融为一体,只是作用对象不同而已。只有礼外化为法,具有了法的力量,礼治才具备了实现的前提。故...
古代中国的治理本末次序
礼治并不意味着不要法治,礼法二者不可偏废。礼法非二事,本质都是治理规范,礼是软规范,法是硬规范,礼是习惯法,法为成文礼,需礼法合治。法治也是屈私伸公,克制人心的私欲,“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法家认为法才是大公之具,不容私情假借,商鞅在秦国推动法治,其中重要的出发点恰恰是要改变人治不公平...
在儒家看来, 礼治之所以优于法治, 就在于它有法治所不具备的教化...
由上论可见,礼治并不等于人们非议颇多的人治,中国古代的法治也与近代意义上的法治有着天壤之别(www.e993.com)2024年11月4日。礼治的合理因素和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系列不同于法制的行为规范,并通过对这些规范的自觉遵守,于潜移默化中起到一种教化的作用,提高人们的道德品位和思想境界,使人们自觉地去维护社会秩序,主动地去营造良好...
韩春晖:人治与法治的历史碰撞与时代抉择
可见,中国文化传统中始终认为礼治优于法治。这种以德治为内核的人治,在历史变革中往往被异化为世俗上的专制(君主专制)和精神上的专制(宗教专制)。由此可知,德治、君主专制、宗教专制和法治是历史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四种治理模式,前三种都是人治的表现形式,德治是人治的优良展现,君主专制和宗教专制是人治的异化形式。
田文昌:关于法治理念的深层思考
所以,人治的思维形式上表现为对民意的充分尊重,而实质上,却由于其混淆了部分民意与整体民意的关系而违背了最基本的法治原则。(六)关于制度因素与人的因素在社会治理和管理学原理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制度还是人?比如,在公司治理和市场经济活动中,是制度规范和交易规则更可靠,还是个人的品格和承诺更可靠?在机构改...
法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意义
第二,法治具有明确的对立面。《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对“法治”的基本解释就是:“与人治相对,指依据法律治理国家。”[14]关于法治、人治及其相互关系,涉及治国方式方略的大问题,古今中外都有不少讨论和观点[15],是两个重要而又较为复杂的概念。中国有几千年专制统治历史,虽有礼治、德治、法治等思想,但均属于人...
齐鲁文化与中国特色的法治
齐法家的“法治”思想,因为有儒家“仁义礼智信”的政治伦理性质为其砥砺和参照,而成为中国式的“良法之治”。其礼治中的“礼义廉耻”、人治中的“圣贤人格”,与西方传统法治中的“条文规范至上”、人治中的“君主个人意志至尊”正相反对。齐鲁文化中的“德治”是用道德规范引导条文规范,人治是用圣贤人格约束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