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官联络工作室”成立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官联络工作室”是济南市主动顺应时代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举措。通过联席会议、数据通报、案件会商等制度,畅通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沟通渠道,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更好促进政府与法院之间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对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
中新网9月24日电据司法部网站消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上半年全国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9.2万件,同比增长150%,达到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2倍;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4万件,以调解、和解、撤回申请方式办结6.4万件;20.2万件争议经复议后未再提起行政诉讼...
黄涧秋:新《行政复议法》变更决定制度的功能导向及其规范展开 |...
比如,行政诉讼变更判决适用范围狭窄,仅仅限于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和款额确有错误两种情形;而行政复议变更决定不限于特定的争议标的,实现对行政行为决定结果、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的全覆盖,恰好可以与行政诉讼形成差异化竞争。在复议决定的执行环节,《行政复议法》第78条授权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变更决定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量首超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行政争议的两种解决方式,互为补充。但长期以来,我省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一直高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此前,由于行政复议知晓度不高等原因,导致很多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快速解决的案件源源不断流向法院,这使有限的司法资源更加紧张,也常常因为“案结事不了”造成和解难。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成本低、时...
民与“官”有纠纷,选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
性质差异:行政复议侧重于行政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与纠错,属行政救济范畴;而行政诉讼则是司法系统对行政行为的外部监督,属于司法救济。审查主体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负责审查;行政诉讼则由司法机关(法院)负责审理。审查标准差异:行政复议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关注其适当性;行政诉讼则主要侧重于合法性的审查,通常...
司法部:去年行政复议案量首次超过行政诉讼,强调依法护企
去年,行政复议案量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涉企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中得以规范(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6月19日,司法部发布《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和5起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澎湃新闻注意到,这是继6月12日发布首批行...
注意了!哪五类案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会被法院直接驳回起诉。复议前置案件有哪些情形?02
大英县人民法院与大英县司法局召开诉源治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强化诉源治理,畅通诉前委托委派调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府院联动效能,5月15日,大英县人民法院与大英县司法局召开以“强化诉源治理、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工作”为主题的联席会。大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修水县人民法院、修水县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业务...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形成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解决纠纷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近日,修水县人民法院、修水县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业务交流学习会。为纵深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在法院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交流会上,双方围绕如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衔接、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首超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首超行政诉讼转自:天津日报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齐琪)2023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新收案件38.5万件,同比增长42.7%,办结35.2万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首次超过行政诉讼。群众对行政复议满意度有较大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开始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