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21起智慧停车费?打27份借条不还款?看成县法院如何化纠纷
调解中,面对不理解的部分车主,承办法官向其释明道路泊车收费是政府对于公共资源使用的市场调节行为,更可以有效杜绝长期恶意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原告经营收费行为其本质是助力城市管理。经过法官双向沟通及反复的释法析理,21位车主与原告达成协议,并当场支付了所欠的停车费。一起涉及27份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刘某...
小区停车收益归谁?小区自管后业委会能收物业费吗?判决来了
因此,法院认定小区地面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基于该车位所产生的收益即停车费亦应归业主共有,最终判决物业公司扣除25%的经营管理费用,向业委会返还75%的地面停车收益3453795元。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士亚表示,近年来,随着居民私家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小区地面停车位收益纠纷成为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常见...
小区停车费归属争议,法院如何判决?
纠纷起因是某小区业委会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而物业公司则认为这笔费用是其停车管理服务费。法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业委会的诉求,认为小区规划的442个地面停车位和后期划线的车位都占用了小区的公共场地,因此产生的收益应归业主共有。法院判定物业公司扣除25%的经营管理费用后,其余停车收益必须...
小区停车棚建在自家门面房前 南京市检察院两次监督后终获补偿
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政府对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虽然行政行为的相对方是全体业主,但将开放式小区改造为封闭式小区,对小区内部商业门面房的客流量必将产生影响,门面房业主属于该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予以受理。
关于车位车库纠纷的类案裁判规则
04、小区车位在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成为专有部分时应当属于业主共有——重庆市豪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帝景豪苑业主委员会车位纠纷案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关于“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
小区自管后物业费谁来收?小区地面停车收益该归谁?
因此,法院认定小区地面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基于该车位所产生的收益即停车费亦应归业主共有(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士亚表示,近年来,随着居民私家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小区地面停车位收益纠纷成为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常见纠纷。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经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同意,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地面...
21名车主智慧停车不交费 法院调解主动履行
本案中,原告经营的智慧停车项目系经相关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依法取得成县境内智慧停车场的经营权、收费权,投入一定的资源对停车位进行管理,为有停车需求的顾客提供停车服务,而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停放于该停车位,双方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即成立并生效。车主在原告经营管理的停车场所停车后,理应支付临时停车费。原标题...
上海小区一报废车长期占据车位,车主按时、足额交停车费
得知情况后,属地凉城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引入了“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居委、物业、业委会和车主请进调解室,由社区民警告知“僵尸车”危害,律师告知车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调解员组织协商停车费用——各方从各自职能出发,寻找法律依据,理顺法律关系,争取让车主配合自行处置。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九)
住宅小区是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单元,各个小区内的停车场管理秩序系社区管理的重要议题。业主和物业公司在车库车位权属、停车费收费的合法合理性等问题上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产生的纠纷也日渐增加。小区业主享有使用小区停车位的权利,但也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或停车场收费标准履行相应义务,避免因未正常缴费给自己的生活带来...
因停车问题发生纠纷,原告“过度治疗”被判“自行买单”
被侵权人基于索赔心理和惩罚心理,采取“过度治疗”的方式要求侵权人赔偿更多的费用是一种过度维权且不诚信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不仅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反而要自行为自己造成的相关损失“自行买单”。(原标题:《因停车问题发生纠纷,原告“过度治疗”被判“自行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