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票据给洗钱户,导致账户被冻结,这5大法律问题不能不知
在本质上,储户和银行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保管合同”法律关系。票据(直接或间接)背书给洗钱户,经公安机关审查解除冻结后,银行应当无条件解除对账户的冻结(或转账限制),如果不存在前述“三个制度”规定的情形,属于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违反保管合同的违约行为。首先,应当积极与开户银行沟通,指出其行为的...
黄宇宏|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的法律关系问题研究
在未来立法或者条例修订的过程中,应当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与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信托关系,同时解绑备付金的投资使用限制,明确孳息分配和归属。利用信托制度构建起备付金安全体系与管理体系,能够使得备付金获得排除执行、破产隔离、避免被私自挪用占用等法律效果,从而真正满足客户备付金的安全原则与效率原则,促进非银行支付...
银行失误多给了储户23万,三次起诉遭储户拒绝,法院:不用还了
宋某与银行的民事法律关系成立。但是宋某只是去银行汇了钱,银行丢失的这笔钱没有到达宋某的手上。钱到达夏某的账户,但是宋某与夏某只是单纯的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存在债务关系。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宋某并没有从中获利,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法院根据以上依据,判银行败诉是符合法律规范的。银行应当清楚,法院只会根据...
南京某银行行长挪用储户243万未追回,银行只肯赔120万,合理吗?
若双方存在储蓄合同关系,作为合同一方的储户,并无“经常查询“的义务,国内任何一部现行法律法规都没有要求储户履行这一义务,也就是说,银行的说法于法无凭。毕竟,我自己存了钱,谁能强行要求我每天去查询?若真是有人这样做,也一定会被认为脑子有病吧。如果李先生并无过错,银行必须要全额赔偿,其只赔偿一半...
工行高管盗走储户2.5亿!伪造存单、掌握密码…个人行为,银行用赔吗?
王德怡进一步指出,另外,储户存款的相对方是该银行,从法律上讲,储户的合同相对方是银行,不是个人,储户有权向银行索要赔偿,银行也可向涉及的人员追责。从相关案例看,事发后也有储户向当地银保监局反馈,监管回复认为,银行在员工行为管理、柜台业务风险防范、重要岗位轮岗、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方面机制不完善,案件风险防控...
浙江多家银行储户存款失踪 存了250万元只剩4元
作为正常的存款人,肯定是基于银行的行为或者银行的合同范本才会签,其初衷是来存款的,是要和银行发生法律关系的(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不管是不是银行员工个人行为,银行都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对储户来讲,有理由相信这是银行的代理行为、银行的合同行为。也有专业人士提出质疑,即便多道监管程序都没有发现问题,银行系统还应有最后一道关卡...
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续,律师解读储户诉银行难立案
湖南麻阳县法院、湖南怀化市中院对此作出的民事判决,最核心的是坚持认定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成立。判决指出,相关资金未进入银行账户、资金被银行工作人员取走,系银行在工作人员管理、营业场所管理及存款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存在明显过错造成,不能归责于普通储户,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成立。
不敢相信!储户多拿银行22.5万,银行为何三次起诉也未能讨回
其实银行和我们储户之间还是一种不对等的关系,我们可以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来,在李先生对银行提出银行可能是把这个业务给办错了多汇了23万元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竟然敢于信誓旦旦的说自己并没有任何的过错,不会有任何的差错。我认为这种工作的作风是在自己经常性的工作习惯中所形成的一贯的作风。当储户认为...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8成
丁女士认为,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晋刑终58号刑事裁定,能证实王某某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身份及管理礼品发放的职权,以领取礼品为由骗取自己的存单、身份证,且已被评价为诈骗犯罪。该判决说明,王某某与丁女士之间不存在“代支取”的法律关系。此外,既然涉案一年定期存单未设密码,且上午存下午取,那么清徐农商...
建行储户未开通短信通知:14万被盗刷 法院判银行全额赔偿
法院认为,短信通知服务立于原储蓄合同法律关系之外,该服务为银行提供的有偿服务,需要储户额外自费购买,而储户对于是否购买该项服务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建设银行益民支行无权要求覃女士必须购买,更不能因为其没有购买有偿服务,而让其承担不利后果。此外,即使储户购买了短信通知服务,也不能就此要求储户要对第一次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