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前世今生
《公约》第15部分规定了4种争端解决机构: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公约》附件七仲裁庭和附件八仲裁庭。自《公约》生效以来,这些争端解决机构日益活跃,处理了多个与海洋相关的争端案件。其中,国际海洋法法庭自成立以来受理了29个案件,包括12个临时措施案件和9个迅速释放请求,以及2个咨询意见。国际法院自1994年以来...
判决往往难以执行,国际法院是个啥角色?
咨询案件是指由联合国机关或专门机构向国际法院提出的法律问题,这些机关或机构必须经过联合国宪章或大会授权才能请求咨询意见。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国际法院处理过的案件涉及多种国际法问题,例如陆地边界、海洋划界、领土主权、使用武力、违反国际人道法、干涉别国内政、外交关系...
《国际法研究》2023年第6期要目
针对同一事件所涉同一组活动的性质,仲裁庭与国际海洋法法庭的认定结果并不相同。在特定情形下,国际法庭在具体案件中采用分阶段评价法,或有助于其更准确地认定某争端所涉多个活动中某个特定活动的性质,但也可能使得法庭在这一方法的基础上扩大自身管辖权,忽视甚至割裂有关活动之间、活动与争端之间、诉求所反映的争端与...
“国际海洋争端解决与国际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海达尔结合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司法实践,重点介绍法庭在和平解决国际海洋争端方面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作用。来自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希腊、孟加拉国、塞拉利昂等国以及内地、香港和台湾的专家学者围绕“国际海洋争端的司法解决”、“国际海洋争端的谈判和调解解决”、“国际海洋争端的历史视角”议题开展讨论,从...
欺世盗名的“怪胎”——揭露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真面目
临时仲裁庭与位于德国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没有直接关系。唯一沾得上边的是,根据《公约》附件七的要求,如果当事方没有指定仲裁员,则由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在本案中为日本籍前庭长柳井俊二)代为指定。临时仲裁庭与常设仲裁法院(PCA)也没有直接关系。略微有关的是,常设仲裁法庭为本案仲裁庭提供秘书服务,...
努力开创外交战线涉外法治工作新局面
史无前例同步参加国际法院及国际海洋法法庭关于巴以问题和气候变化问题的咨询意见案,掌握国际司法程序和实体规则能力前所未有提升(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有效应对一些外国法院受理或审理针对我国的诬告滥诉案,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尊严。善用多边机制程序和规则,在气候、环境、外空、海洋、人权、网络等领域全球治理中坚持原则,维护我国发展空间和...
有力应对菲“外大陆架划界案”操作
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中国籍法官为国际法治贡献了中国智慧,未来如能提名“附件七”仲裁员和调解员,将有利于相关机构在包括涉南海在内的海洋法律事务中更好地主持公道;二是近年来出现一些《公约》成员国在提交外大陆架委员会审议时也提交国际争端解决的动向,对此也应密切跟踪,做好充分的理论储备;三是整合...
南海滥诉,菲律宾又在鼓噪二次国际仲裁?
按照《公约》规定,缔约国可以在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国际法院(ICJ)、《公约》附件七仲裁和附件八特别仲裁四种不同的争端解决方法之间进行选择。附件七仲裁是《公约》第十五部分规定的一种争端强制解决手段。从程序上看,附件七仲裁的“强制”体现在仲裁的启动不需要争端当事方之间事先或事后的特别协议,只要争端一...
【世界知识】杨昆灏:欧洲人权法院首个气候问责诉讼有何影响
除欧洲人权法院外,美洲人权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国际法院等正在处理涉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咨询案件。尽管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对上述司法机构并不具有约束力,但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义务与人权保护规则的解释和适用及其互动提供了重要的示范作用,甚至将推动形成新的全球性司法实践。
菲律宾国会通过一项修正案,将立法宣示对南海岛礁“主权”
除此之外,《国际海洋法公约》第286条明确规定,争议双方均有权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交议案。该公约第298条还规定,如果争议涉及到大陆或岛屿主权,则不应该接受强制仲裁。中菲两国代表都曾在《国际海洋法公约》上签字,很明显,菲方并未严格遵守该公约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