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系是维护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基石
2、大陆法系主要来源于万民法,所适用的对象是任何各国人,双方不用讲什么亲情,只是利益关系,双方订立严格的契约,违约诉讼是合情合理的事情。而中华法系是在中国古代长期在本土实行的法律,受儒家文化的熏陶,讲究“君子一言九鼎”、“不看僧面看佛面”,缺乏契约习惯,抵触诉讼。中国同村、同乡、朋友、商业伙伴十分重视...
如何处理房产继承以避免家庭纠纷?这种处理方式在不同法律体系中有...
在不同法律体系中,处理房产继承的方式有所不同。以下是几个主要法律体系的比较:在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和德国,法定继承占据主导地位。这意味着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为了避免纠纷,家庭成员应提前规划,明确遗嘱内容,避免模糊不清。在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和英国,遗嘱继承是主要的继...
大陆法系民事判决争点事实之效力评价规则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日本学界由新堂幸司教授首倡的“争点效”理论在“公证文书证明力”之外,吸收英美法系“间接禁反言”原则的基本内涵,构建了争点排除效力规则,来填补既判力理论对于判决理由中所涉事项对后诉影响无法解释的漏洞。所谓“争点效”是指在前诉中,被双方当事人作为主要争点予以争执的,且法院对该争点进...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五大异同
既非英美法系,也非大陆法系,而是属于社会主义法系。关于许多人认为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的观点,更多的是源自《民法典》中部分条款与德国民法典相类似,但实际上这也仅仅是相似而已。
强制性法律规定在不同法系中是否有差异?
强制性法律规定在不同法系中确实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法律制度、法律传统、法律适用方法和法律内容的表达上。以下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强制性法律规定方面的一些差异:1.大陆法系:①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法律规则主要来源于法典、立法机关的法规和其他成文法律文件。
中华法系和现代法律文化的时代差异及类型差异
在比较中华法系与现代法律文化方面,严复、陈独秀、李大钊和鲁迅四人的研究成果尤其值得我们回味(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严复在《论世变之亟》中提出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现代法律文化有两个重大不同,一是前者“好古而忽今”,后者“力今以胜古”:“尝谓中西事理,其最不同而断乎不可合者,莫大于中之人好古而忽今,西之人力今以胜...
周大伟:末代皇帝溥仪《我的前半生》法律纠纷案始末
著作权与版权在我国法律上无本质区别,但学术探讨中两者内涵略有不同。版权源于英美法系传统,侧重保护经济权利;著作权源于大陆法系(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理论上说,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传统,更强调人身权利。历经10年的时间,一方当事人去世了,一方当事人也风烛残年。但是,案件还在法院的大楼里悬而未决。李淑贤的...
东西问丨南杰·隆英强:公法为主导的中华法系何以体现人本精神?
这些西方法学家的思想都与中国古代的法制文明模式相得益彰。法律文化在英美法系国家中独特地表现了它的习惯法、私法、判例法发达的功能属性;而在古老的大陆法系国家或中国古代,却充分体现了公法、成文法、法典化、诸法并存为主导的集权主义功能属性。正如学者所言,法律史本质上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历史。人类正是在创造...
以“三阶梯法学实验”培育法律思维
我国法律人才培养选择了不同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第三条道路。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核心,其教育方案是通过普通法推理方法的累积式训练培养学习者的法律发现和论证能力。大陆法系法学教育以德日为典型,以鉴定式案例研习和法教义学教育为主体。通过首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准法律人”再到各法律实务部门进行研修。经多年...
域外临时仲裁制度的发展
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与实践17世纪以前,英国国会对临时仲裁持排斥态度。17世纪以后,临时仲裁在英国逐步法定化。1889年,英国国会通过了第一部仲裁法——《英国仲裁法》。该法主要以临时仲裁为框架,经历五次修改后,于1996年将机构仲裁的相关规定兼融其中。1892年,伦敦仲裁会成立,后更名为伦敦国际仲裁院。它是世界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