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发布通知: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
信网9月24日讯9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计划于2024年9月25日(周三)20:00起至10月1日(周二)8:00止,分时段开展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和相关系统版本升级工作,期间社保费相关系统将无法登录办理业务。全文如下。(信网记者)尊敬的缴...
青岛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差额补收工作于10月份启动
8月份,按照新公布的202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青岛市已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并按新标准征收社保费。今年1至7月因缴费基数调整所产生的社保费差额部分,税务部门将于10月份进行补收。参保单位年初为职工申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416元或高于21207元的,职工个人应补缴的缴费基...
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差额补收工作将于10月启动
8月份,按照新公布的202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青岛市已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并按新标准征收社保费。今年1至7月因缴费基数调整所产生的社保费差额部分,税务部门将于10月份进行补收。参保单位年初为职工申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416元或高于21207元的,职工个人应补缴的缴费...
5年来首次增加个人缴费标准,青岛2025年度居民医保开始征缴
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手机税税通APP(“个人办税”)、“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经办银行、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完成缴费,缴费途径更加便捷多样。为更好发挥职工个人账户金家庭共济作用,青岛市职工参保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金,为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近亲属缴纳青岛市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通知
在上述时间段内,各区、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驻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社保费业务窗口、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手机税税通App社保费模块、“爱山东”App、“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各经办银行柜台(含各经办银行线上办理渠道)等社保费相关业务办理渠道及业务功能暂停使用,无法办理社会保险费...
青岛税务:急事快办提“速度” 便民缴费加“温度”
半岛网9月4日讯“我丈夫现在正在住院,社保费一直没办法正常缴纳,多亏市北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悉心帮助,让我能及时补缴我丈夫的社保!”家住青岛市市北区的市民张女士在完成社保费补缴后由衷为市北区税务局的办事速度与优质服务点赞(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近日,市民张女士匆匆忙忙来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灵活就业人...
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下月调整
8月份,按照新公布的202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我市已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并按新标准征收社保费。今年1至7月因缴费基数调整所产生的社保费差额部分,税务部门将于10月份进行补收。参保单位年初为职工申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416元或高于21207元的,职工个人应补缴的缴费基数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统一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升社保费缴费服务水平,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山东省人社厅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
下周二起暂停,山东多部门发通知
全省税务系统线上及线下各渠道暂停办理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全部缴费、查询业务。全省人社系统线上及线下各渠道全面暂停办理社会保险经办相关业务。5月1日(周三)8:30恢复办理除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征缴类外的其他业务。全省医保部门暂停业务经办系统及公共服务渠道的医疗保险经办相关业务。定点医疗...
公布了!事关潍坊社保缴费
1.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参保单位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21207元和4242元)。2.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