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新政: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观点网讯:9月12日,山东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根据通知,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涉及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时,可选择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指定监管账户,以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此外,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的职工,也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
...南平:开展住房贷款“商转公”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公积金
9月13日,福建省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南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南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提出,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同意在南平市住房...
山东临沂: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已出售的,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2024年9月在沂水县另购置1套普通自住住房,符合贷款条件申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原住房A已出售给他人,可按照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其他条件不变,若李某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A未出售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本次住房套数认定,...
我市召开2024年度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马越)6月27日,我市召开2024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廊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关于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操作流程》《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实施方案》《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意见》,促...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自第二次起无需提供借款合同
进一步优化完善四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一是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自第二次起取消借款合同要件。二是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的取消公证书要件。三是重大疾病提取,有效时限由支付票据开具3个月内延长至6个月以内。四是建造、翻建、大修自建房提取,提供的支付费用凭证需为正规税务发票。
浙江宁波: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走一起去瞧瞧
七、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户(www.e993.com)2024年9月17日。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为80万元/户。八、哪些...
最高额度120万元!郑州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购房提取时间延长至5年以内因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5年内,凭房屋交易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制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提取金额应不超过购房人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提高首次和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
南京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今起施行→
11月30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划重点:1.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
南京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
央广网南京12月1日消息(记者王锡斐)11月30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政策解读。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
南京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调整管委会成员建议,2022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住房公积金计划安排建议,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建议,南京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江苏银行申请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市财政局要求增缴资金,省监狱管理局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